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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双向奔赴” 共绘璀璨图景 ——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综述之五

2025年07月01日 09:09  |  作者:本报记者 徐金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6月23日至25日,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与会常委和委员共同围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协商议政,为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等建良言、献良策。

■ 激活县域经济新动能

县域一头连着城市一头系着乡村,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成为与会常委与委员重点关注的落脚点。

程萍常委认为,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县域枢纽作用,按照“依法下放、应放尽放、宜放则放”的原则,赋予县级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健全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和“反向飞地”共建共享机制,探索创新县域间产业合作模式。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紧抓“链主”推动县域产业提质增效,做大做旺县域消费市场,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一穗红高粱、一杯清香酒,在山西汾阳,诗酒飘香的新业态正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的新动能。

“当地以白酒产业为牵引,将高粱种植、文旅体验、农业观光纳入统一体系,已形成了‘白酒﹢文旅﹢农业’的生态闭环。”在小组讨论现场,谢红常委用一串数字介绍着汾阳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的亮眼成绩:多个乡镇的近30家谷子加工企业,不仅为酒业提供原料,更通过订单农业稳定农民收入,直接带动了2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1万元。

在谢红常委看来,“产业协同是城乡融合的物质基础,而产业协同不是简单的产业叠加,而是通过要素跨界重组实现价值倍增。这种‘城市输出技术、县城承接生产、乡村提供资源’的互补模式,激活了农村资源的价值,为城乡要素融合提供了产业载体。”

列席会议的江西省政协主席宋福龙在调研中发现,当前,一些县域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链条延伸不充分,导致出现同质化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制约了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能进一步夯实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宋福龙介绍,在这方面,江西婺源已有生动实践,“婺源已经突破传统的门票经济思维,正在打造‘农业﹢文创﹢体验’的旅游生态链,春天看油菜花海、秋天赏晒秋美景。这条农文旅融合之路有效带动了城乡联动发力,2024年全县接待游客2800多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76亿元。”

在宋福龙看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要抓住产业振兴这个关键,立足各地资源禀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要创新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充分挖掘农业食品保健、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

姚爱兴常委对此深表认同,“要将新产业新业态转化为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引擎,发展壮大休闲农业、文化体验、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健康养老等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同时,要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产业发展,建立国家农业大数据平台,消除农村地区电商‘鸿沟’,大力扶持平台开展涉农电商业务,通过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缩短流通链条,畅通‘网货下乡’‘农产品进城’。”

■ 让农业转移人口“留得下、融得进”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在于实现人才、土地、资本三大要素在城乡间的均衡互动和双向流动。现阶段,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仍然是大趋势,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他们愿进城、留得下、融得进,成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任务。

王建军常委认为,农业转移人口涌入城市,必然面临着文化适应、身份认同的挑战。“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要鼓励城乡文化交流互鉴,培育包容、开放、现代的城乡共同体文化。城市应包容进城人口,而进城人口则需积极适应城市生活。”他建议要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积极探索并创新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方式及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的自主选择定居需求,确保留在农村的人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愿意去城市的人也有光明的前途。

不少常委、委员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到,当前仍有大量农业转移人口未能实现市民化、真正扎根城市,究其原因,生活成本高企、隐性壁垒阻滞落户通道、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社会融入不足等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拦路虎”。

“应引导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条件限制,制定具体落户办法。”葛慧君委员说,例如优化户口迁徙政策,对外来人口较多的大城市,合理分配居住年限、社保缴纳年限、技能水平等指标权重,重点向技术工人、高学历人才等倾斜。在此基础上,要提升城市对产业和人口的承载能力,开展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就业扩容。

有房住、有学上,同样是不少务工人员的“心头事”。葛慧君建议,在住房方面,可参考深圳市“共有产权房”制度,开发由政府和购房者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住房,优先分配农业转移人口,降低新市民购房门槛;在教育方面,要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推动其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王飚常委建议,可以由国家层面出台政策,在发展较好和发展薄弱县域分类建立试点,探索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支持试点地区将稳定就业生活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医疗、教育以及社会保障政策范围,试点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与会常委与委员建议,不断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未来将让农业转移人口从“飘”到“稳”,从“流入”到“融入”,实现身在“他乡”如同“家乡”。

■ 推动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顺应人口变化趋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不仅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缩小发展差距的关键环节。

张桃林常委认为,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要素流动壁垒,引导各类要素和政策资源更多向乡村倾斜,增强乡村发展活力和现代产业承接能力。尤其要强化县域城乡一体规划设计,统筹推进县城、中心镇(村)建设以及特色村镇和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加快补齐乡村交通、水电、通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陈雍委员建议,要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上农村饮水、道路、住房、取暖等基础设施短板。一方面,要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优化乡村教育、医疗资源配置,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村卫生室条件,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医疗共同体建设,推动服务中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农民享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韦维常委将关注点放在农村改厕上。她介绍,自我国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村改厕行动以来,农民生活品质有了很大提升,但存在因耗水量大,农民“改而不用”的现象。“建议制定节水型户厕设备技术规范,加大改厕质量抽检和市场监管力度,完善改厕项目激励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改厕项目。”

王国生常委认为,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振兴也很关键,要继续加强大学生下乡引导力度,加大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创业力度,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鼓励支持复退军人回乡就业、建设家乡,引导更多人才向农村流动。

“要推进城乡文化融合,促进文化资源配置畅通化,让基层群众可以随时随地享受高质量服务……”

“要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繁荣乡村文化,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

经过深入交流讨论,与会常委、委员逐渐形成共识:城乡融合发展涉及城乡两个地理空间、农民市民两大群体,贯通历史、现在和未来,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让农业发展更有活力、农村地区美丽宜居、农民生活美好富足,书写城乡融合发展的璀璨画卷。

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