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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 ——西藏自治区成立的重要意义与借鉴价值国际学术研讨会小记
今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由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和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主办的“西藏自治区成立的重要意义与借鉴价值国际学术研讨会”7月15日在京举行。中外专家学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回顾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各项事业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共同探讨其重要意义与借鉴价值。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总干事郑堆致辞时指出,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巩固了西藏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的成果,实现西藏社会制度的巨大跨越,西藏人民开始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世界屋脊迎来蓬勃发展的“生命之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岩指出,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民族区域自治正是这条道路的重要制度成果。西藏自治区60年的历史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能够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
“在严峻的自然条件限制下,西藏是如何实现如此迅速的发展的?”多次到访西藏、参与交流的尼泊尔阿尼哥协会第一副主席萨尔波塔姆·什雷斯塔认为,正是因为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中央政府始终将西藏社会稳定视为发展的基石,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口援藏、发展高原特色产业和生态旅游业等促进西藏经济繁荣发展,保护和传承西藏优秀传统文化,才让西藏发生了如此巨变。
中央民族大学原副校长喜饶尼玛总结西藏自治区60年实践的基本经验,即制度创新与认同强化、产业协同与利益共融、保护创新与价值凝练、民生普惠与情感联结。他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实现多民族国家团结发展的有效路径,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维度实践,对祖国的向心力让高原各族儿女与家国命运紧密相连,构建了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完整体系。
尼泊尔专业新闻研究中心执行主席鲁奇·什雷斯塔指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社会稳定,经济文化繁荣发展。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辉煌成就的一个典型缩影,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世界屋脊创造的人类发展奇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伟色金巴彭措(坚赞诺布)以昌都为例,讲述了西藏自治区推进宗教信仰自由与现代化发展的有机融合。他指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的辉煌成就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维护民族团结。
来自澳大利亚的藏胞根秋嘉措说,60年来,西藏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现代化进程。区别于一些国家的少数族裔常常遭遇制度性歧视、文化同化和社会分裂等问题,中国的民族政策在尊重各民族差异性的同时,保障其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权利,西藏的发展就是最生动的例证。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有关专家学者对发言进行评议,他们认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步入发展最好、变化最大、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新时代,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专家学者的发言提炼了60年来发展实践所蕴含的宝贵经验与借鉴价值,这些思考与智慧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西藏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