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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时间丨破除“汛”息谣言当用猛药
——政协委员建言网络灾害谣言治理
“云南凤庆发生泥石流”“浙江温州平阳遭遇暴雨山洪,灾情严重”“山东菏泽‘冰雹大如碗’”“广西隆林洪灾12人死亡”……眼下正是“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我国多地出现因强降雨导致的洪涝灾害、山体滑坡等灾害。正当公众目光紧锁防汛一线时,一股“隐形洪水”——网络灾害谣言也闻“汛”而来,这些虚假信息不仅误导公众认知,还在社会上引发了不必要的恐慌与混乱,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网络灾害谣言为何屡禁不止?如何加强治理,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部分政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行了深入解读。
谣言为何总在极端天气后“疯长”?
网络灾害谣言主要表现在渲染自然灾害程度,伪造洪水、河堤决口、水库溃坝等恐怖场景,或者张冠李戴,把此前的灾害视频拼凑剪接,冒用权威部门名义发布虚假信息,不断触动公众的敏感神经,无形中加剧了社会的恐慌。
“灾害信息关乎生命安全与生产生活秩序,波及面广、影响人数多。一些人为了博眼球,编造气象灾害虚假信息,很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原气象服务首席朱定真表示,网络灾害谣言之所以能引发广泛关注,关键在于其对公众情绪的操控。
“网络灾害谣言与季节更迭不无关系,特别是在夏季,这类谣言出现较多。”朱定真解释说,我国夏季气候多变,雨热同期,极端天气与自然灾害频发,为网络灾害谣言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彭静表示,网络灾害谣言频发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部分网民为博取流量、牟取私利,利用公众对灾害信息的焦虑心理制造恐慌;二是个别媒体及少数人网络素养缺失,未经核实便通过自媒体传播片面信息;三是不法分子或少数境外势力借灾害话题煽动社会对立,企图破坏社会稳定。
“灾害发生时,公众对信息的渴求达到顶峰,而在信息不明朗、真相未揭晓之前,各种猜测与传言便应运而生。”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郭媛媛表示,网络灾害谣言频发,有社会原因也有技术原因。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一些企业与个人为获取经济回报或社会关注,不惜抛弃社会责任感,甚至故意制造与传播谣言。而互联网的特性使得信息传播的速度与广度远超以往自然形成的社会机制,谣言的传播力与影响力也随之倍增。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沈腾则指出了网络灾害谣言传播的深层问题:权威信息发布机制不够高效,信息滞后于谣言传播速度;平台对谣言的识别与拦截技术有待提升,人工审核存在滞后性;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不够顺畅,如网信、应急、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增加了网络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可能性。
网络灾害谣言会造成哪些危害?
网络时代,“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而网络灾害谣言的危害,远不止于信息误导。
2020年冬季,“欧洲气象专家预测中国将遭遇零下30℃极寒天气”的帖文被广泛转发,号称“百年未遇”,导致农民提前抢收未成熟作物,产量大幅下降,同时引发市场波动,煤炭、羽绒服价格飙升。近年来,国内部分地方出现人工降雨过猛导致“人工降灾”等网络谣言,被自媒体炒作,引发民众对政府部门的不满情绪。
“气象信息关乎生命安全与生产生活秩序,错误信息若误导公众,不仅会引发社会混乱,甚至会耽误应对灾害的最佳时机,后果不堪设想。”朱定真表示,如某地龙卷风谣言导致当地学校临时停课、企业停工,虽未造成实际灾害,但社会运转成本大幅增加。更隐蔽的危害在于,网络灾害谣言会削弱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形成“狼来了”效应——当真实灾害预警发布时,部分民众可能因过往谣言经历而忽视警告,延误避险时机。
彭静表示,网络灾害谣言危害巨大,一方面,会侵蚀社会信任基础,导致公众认知扭曲,引发非理性行为,如抢购物资等;挤占公共资源,增加政府辟谣成本。另一方面,也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影响,包括干扰救灾部署,如虚假伤亡数据可能导致救援力量错误调配;误导公众非必要避险行为,如虚假预警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撤离或忽视真实风险,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如何有效治理网络灾害谣言?
7月2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京发布第5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2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9.7%。随着网民群体日益扩大,网络灾害谣言治理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郭媛媛认为,破除网络灾害谣言当用猛药。其中技术制衡是关键,随着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信息溯源成为可能,应加强事前监测、事中监管与事后惩处,形成完整的监管链条。另外,平台企业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应基于技术支持,自觉分担社会责任,建立明确的谣言传播遏制机制与路径。
朱定真呼吁,政府主管部门、媒体及各网络平台应携手合作,建立更加完善的气象和自然灾害谣言快速识别、及时辟谣与溯源问责机制,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气象信息传播环境。
“治理网络灾害谣言,网信部门和网站平台间协同联动很重要。”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认为,应建立常态化制度衔接机制。可设立层级化沟通渠道,如每月召开政企会商会议,由网信办传递最新监管政策、风险导向,平台反馈内容治理难点;同步搭建加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违法违规线索、处置案例、用户投诉数据的实时互通,避免信息不对称。
皮剑龙还呼吁构建应急联动响应闭环。针对突发网络事件,建立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网信办即时发布分级处置指引,平台启动应急审核专班,同步推送处置结果;事后联合复盘,将案例转化为标准化处置流程,嵌入双方日常运营。
彭静建议构建技术防护网,推行“谣言溯源标签”制度,要求敏感信息标注信源;开发AI谣言识别系统,对“死亡人数”“预测灾害”等关键词实时监测;搭建政府-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权威信息秒级触达。
“当前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条款比较分散,存在罪名认定易混淆、监管责任分散、刑罚方式滞后等问题。”沈腾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中可考虑强化现有附加刑的适用,如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等,并探索增设新型附加刑,如资格禁入,以增强惩戒力度,提高犯罪成本。
皮剑龙认为,实现法律体系的内部整合是治理网络谣言的正确方向。应明确宪法原则下的基本法(刑法、民法典)、专门法(网络安全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定位和效力。对“虚假信息”“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关键概念在不同法律中力求协调一致。“条件成熟时出台《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提升治理的专门性和权威性。”
“随着我国网民数量不断增加,网民素质需提升。”郭媛媛表示,网民作为网络空间的主体,其素质与行为直接影响网络生态的健康,需建立线上线下追溯机制,让每个网民都对自己的发言与行为负责。
谣言止于智者,如何成为智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张兴赢提示,夏季极端天气频发,公众应从各级气象部门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获取权威的天气预报信息,对来源不明或非专业气象机构发布的信息要格外警惕。若气象信息细节模糊,量级与官方发布信息不符,存在矛盾或夸大,就可能是谣言,切勿听信。
(记者 李木元 王晶 刘乙潼)
编辑:实习生 李军(辅导老师: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