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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农业不能让小农户掉队
——访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吴宏耀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是党中央正式提出的第13个强国目标,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唯一一个新增的。”7月28日,曾连续多年参与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的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吴宏耀谈起《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格外亲切,“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
吴宏耀表示,建设农业强国,基本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搞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一定要记住前面还有两个限定语,一个是适度、一个是多种形式,也就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规模经营的度,一定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这就要求决不能走大规模经营挤出小农户的路子,必须依托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业。”
建设农业强国要坚持中国特色
吴宏耀坦言,“我们一开始不太敢提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不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版图中不能缺了农业这一块。”一辈子学农业干农业的吴宏耀认为,我们要建设的农业强国、实现的农业现代化,既有国外一般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又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所谓共同特征,就是要遵循农业现代化一般规律,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所谓中国特色,就是立足我国国情,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走自己的路,不简单照搬国外现代化农业强国模式。
吴宏耀介绍,《规划》突出了农业强国的中国特色:一是要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二是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三是要求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四是要求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另一方面,制度设计的最终目的是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让农民过上更加富裕、更加美好的生活。这就决定了,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我们建设农业强国不可回避的现实基础和不可选择的历史起点。”吴宏耀强调。
吴宏耀还告诉记者,“上一代人为了吃饭,毁林开荒、填湖围海;我们这代人为了吃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确实欠了很多生态账、环境账,需要退耕还林还湖还草。我们建设农业强国要坚持绿色是农业的底色、生态是农业的底盘。”此外,我国拥有5000多年灿烂悠久的农耕文明,中国文化的魂就在农耕文明。吴宏耀指出,建设农业强国,赓续农耕文明,核心就是两条:一是农业的精耕细作。充分利用水、温、光等自然资源,搞间作套种、一年多熟,像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就是老祖宗的智慧。二是农村的耕读传家。“耕读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优秀传统和乡土文化伦理,已经深深沁入中国人的文化内核,是体现和美乡村的“和”文化、推动乡村善治的重要思想根脉。
大国小农要求有足够历史耐心
放眼世界,那些已经实现农业现代化、建成农业强国的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经营普遍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家庭农场为主体。吴宏耀表示,小规模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的本源性制度,不能盲目与欧美等国家庭农场动辄几百上千亩的经营规模相比,如果全国农户平均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到100亩,只要1900万农户就够了,目前我国大约有2.26亿农户,那其他的2亿多农户数亿农民干什么呢?
吴宏耀还提供了一组数据:据初步预测,即便到2050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5%~80%,小农户预计还将有1亿户。“由此可见,小农户过去、现在、未来都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不能也不应该把他们落下。”因为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尽管我国的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居世界前列,但劳动生产率与世界农业强国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为非农产业的25.6%,这都是农业发展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
吴宏耀指出,把一个拥有14多亿人口、2亿多农户的农业大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强国,世界上既没有成功的国别经验可供参考,历史上也没有成熟的体制机制可供借鉴,如何让小农户更好对接大市场?他建议:一是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二是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三是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如果只着眼于一亩三分地,推广农业技术难度太大。最理想的状态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支持长期留村的农户发展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吴宏耀发现,最务实的做法是发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借此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此外,合作社可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提供产前、产后服务,在建立产业联农带农益农机制上多下功夫,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吴宏耀还表示,我们不可能像欧美那样搞大规模农业、大机械作业,多数地区要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小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我国每年上百万台农机跨区作业,让每一个农户都能享受社会化服务的好处。改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小农户的精耕细作能够传承农耕文化,应对地形气候差异,实施精准施肥、精准灌溉等技术,尤其在经济作物种植中优势明显,发展现代农业需避免‘一刀切’,可通过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而非简单淘汰。”
建设农业强国必须要加快步伐
许多人认为干农业不挣钱,吴宏耀告诉记者,“农民种粮能赚钱,国家粮食才安全,国家出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就是为了农民种粮有钱赚,保持种粮积极性。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2024年水稻每亩净利润50元左右,小麦每亩净利润超过200元,规模经营户种粮还是有利可图的。”在吴宏耀看来,尽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9430元提升至去年的23119元,增速连续12年快于城镇居民,但绝对差距还在拉大。《规划》提出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非常必要,现在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达到57.8%,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主力,必须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
吴宏耀还表示,《规划》在推进农村改革方面有一些突破,继续坚持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突出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目前,已经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组织登记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半篇文章’。未来,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活权赋能、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同时,将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监管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强化民主监督,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
“《规划》描述了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带来的变化,通俗点讲,农业更有‘现代范’,农业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民基本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谈及未来,吴宏耀兴奋的同时还有更多期待,“在整个强国建设中农业还是短板和弱项。只有在工作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才能让这个现代化建设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变成最大的潜力和后劲!”
编辑:张准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