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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构建农村养老金融新格局

2025年09月05日 17:20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案由: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大力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使得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大大高于城市,形成老龄化城乡倒置的严峻格局。“新农保”虽然对减轻农村老人及子女负担、保障农村老龄人口基本生活起到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水平低、项目少、非强制保障等问题,无法对农村老人生活质量起到保障作用。当前,农村养老金融主要存在着需求积极性不高、产品供给不足、商业金融不多等问题。如何推进农村养老金融体系建设,助力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建议:一、构建农村养老金融“普惠”体系。一是引入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引导各类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民间资本,在创新、推广各类普惠保险业务、养老理财业务、支持农村养老产业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二是推出农村产业普惠金融贷款。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农民创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三是提高农村养老金融服务的普惠性。采用优惠金融政策,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在提供农村养老金融服务时,更加注重“服务性”而非“营销性”,完善农村养老金融服务普惠性模式。

二、 打造差异化农村养老金融体系。一是养老金融规划差异化布局。发达省份地区应注重从金融资产保值和增值、提升生活质量等方面着手;欠发达省份地区重点加大涉农普惠贷款扶持力度、推广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二是差异化制定优惠政策。发达省份地区应更关注农村养老模式升级,对支持智慧养老、社区养老、医养融合等养老新业态的金融机构或民间资本给予税费优惠;欠发达省份地区则重点向基础养老保障倾斜。三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发达省份地区应通过产业基金等持续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养老项目发展;欠发达省份地区则需侧重培育养老非营利性组织,发展养老慈善事业。

三、 设计进阶式农村养老金融产品。一是创新“保障型”金融产品。开发适合老年人“低门槛、保本、灵活”的特色理财产品。二是创新“加强型”金融产品。推出针对土地流转金、养老金、年金和商业保险、贵重物品的抵押、托管类融资产品。三是创新“提升型”金融产品。制定“普惠养老贷”“医养结合贷”“星养贷”等养老特色专项信贷产品。

四、 创新农村养老金融的多元组织模式。一是尝试建立“金融﹢养老”社区化模式,在老年人聚居区,设立特色养老主题金融网点。二是尝试开展“医养融合”模式。通过“政府—医疗—保险”三方合作,实现“一张保单”入住高品质“医养融合”社区,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