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直播带货税收征管存在一些问题。建议——
一、 明确网络直播带货行业的纳税主体、纳税方式、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依据等。准确界定特殊事项的适用税目,必要时增设相匹配的税目,完善特殊事项税收标准及操作细则。细化核定征收适用标准,明确税收管辖权。
二、 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建立由税务服务、金融监管、直播平台等组成的有效监管体系。
三、 促进税务、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与第三方机构共同构建完整的信息体系,实现“交易即开票、开票即入账、入账即涉税”的无缝对接,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