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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善用香港优势 提速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近年来,国家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各项事业取得积极进展。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更要用好多方面优势和经验,提速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进程,建设成为外商投资兴业的一流乐土。建议:
一、 推动内地与香港的市监机构开展合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化营商环境。2023年,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备忘录,就推进大湾区的竞争政策及相关法律加强合作,双方并于去年共同发布《粤港企业竞争合规指导手册》,协助企业认识粤港两地的竞争法制度,并采取相应的合规措施。建议将有关成功案例推广至不同省市,促成内地与香港的市监机构开展合作,交流竞争政策、立法、执法等方面的经验。
二、 扩大“港资港法港仲裁”范围,发展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程度。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与国际法律体系接轨,是下一步吸引更多外商来华的重点工作。香港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法律环境透明、稳定,争议解决制度完善,深受国际社会认可,在这方面大有可为。建议适时扩展“港资港法港仲裁”至不同省市,同时建立法律和仲裁对接机制,减少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在措施执行下的差异性,确保香港仲裁结果在当地得以执行落实。同时,要加强两地调解交流合作,通过案例分享等方式,以香港经验反哺国家调解发展。
三、 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探讨更开放的广东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为营商环境更趋国际化先行先试。开放包容是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必要元素。针对国际经贸形势,应适时更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提升对外商的开放程度。香港的国际贸易自由程度举世公认,粤港澳大湾区也是国家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有条件为国家扩大市场开放先行先试。例如制定更短、更少、更开放的广东自贸试验区版本负面清单,特别是进一步放开金融、通信等服务业的限制,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3个片区试行,再复制至全国各个自贸试验区。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