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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推进 从“说得对”到“办得好”
——辽宁省营口市为推进政协协商成果落地出实招
“《关于做好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仅仅一月有余,营口市的政协协商成果办理工作已看到了变化。”近日,辽宁省营口市政协主席李红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一个月来,市政协连续召开了“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4次专题协商会和座谈会;又有10篇政协协商成果得到市级领导19人次批示,其中有7篇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先后有5位市政府分管领导现场领办政协意见建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的跟踪督办工作也已经正式启动……
协商成果,落地为要。8月4日,营口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营口市在健全协商民主机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近几年来,营口市政协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仅2023年以来,就有80篇协商成果得到市级领导176人次批示,其中有40篇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
“然而,这些协商成果最终却有一部分被束之高阁,令人深感惋惜。”李红莉表示,市政协在推动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上,既责无旁贷,更要有所作为。
今年年初,“完善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被列为营口市政协“协商机制建设落实年”和全市民主法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市政协为此还组建了工作专班和调研团队。经过三个多月的调研论证、征询意见和沟通交流、反复修改后,《实施意见》终于得以印发。
政协协商成果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个很多党政干部甚至一些“老政协”都说不清、叫不准的问题,在《实施意见》中得以明确。大会发言和联组讨论、分组讨论、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以及视察考察、专项调研等形成的建议不可或缺,协商议政形成的重点提案、重要社情民意信息等也被纳入其中。
政协协商成果怎样才能有效转化?《实施意见》对此作出了细致安排。从协商成果的形成、报送,到协商成果的交办、承办、督办,再到办理情况的反馈,各个环节既前后衔接、层层递进,又各司其职、有效闭合。此外,精心组织协商议政活动、党政督查部门及时介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集中反馈办理情况等内容,也为协商成果办理提供了接续式、多点位的有力支撑。
政协协商成果落地到底谁来负责?营口市以近年罕见的“三办”联合行文的形式,给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的相关部门,都有着各自的职责,承担着不同的分工。
在营口市政协,大家普遍的感受是: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营口市政协的履职成果转化更加高效了,委员们的建言热情也更加高涨了。这一以政协制度创新赋能协商民主实践的有益探索,让政协协商成果更加可感、可及、可见,也必将为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王金晶)
编辑:彭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