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废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效能,加快各地“无废城市”建设步伐,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建议:一、进一步加强废活性炭再生规划布局,开展区域活性炭集中再生市场需求摸底,做到能力规模与处置需求相匹配。二、完善标准体系,编制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项目技术规范。三、提升技术服务,完善活性炭再生利用闭环管理。四、强化监管宣传,提升产废企业守法意识,规范废活性炭再生处理行为。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