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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伯昕两上法庭

2025年09月17日 09:23  |  作者:时小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徐伯昕是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20世纪30年代,作为生活书店经理,徐伯昕不仅是一位精明的经营者,更是挺身而出的文化卫士。他两次走上法庭,尽显其勇气和智慧。

徐伯昕第一次出庭,起因于生活书店发行的《文学》月刊(也称“文学月报”),该刊是由郑振铎主编,傅东华、郁达夫、茅盾、胡愈之等担任编辑的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的机关刊物,1932年6月10日在上海创刊,由上海文学社编辑,生活书店发行。

《文学》在创刊之初,经常发表鲁迅和茅盾等左翼作家的文章,引起了国民党政府的注意。书店因设在当时的“法租界”,国民党就勾结法捕房来查禁,继而威胁要封生活书店,最后在法院起诉控告《文学》“宣传共产主义”。徐伯昕出庭,并请著名律师史良协助辩护。史良,中国当代法学家、政治家、女权运动先驱,是徐伯昕的同乡。二人配合默契、答辩得力,把问题归结为《文学》只是未在“法租界”登记的问题,法庭最终仅以“未登记”而罚款结案,《文学》得以继续传播进步思想。

时隔两年,风波再起。“新生事件”发生后,国民党政府发布媚日的“敦睦邦交”令。生活书店出版了一本通讯集《锦绣河山》,内容有反对日本侵略、树立民族正气的情节。国民党政府通过生活书店所在区域的“公共租界”法院,诬告此书妨碍“敦睦邦交”令。徐伯昕再次毅然出庭。申辩时出示了该书的“国民政府内政部注册证”——既然政府已批准出版,何来“妨碍邦交”?这正是徐伯昕敏锐地发现并利用了国民党书报检察机关和内政部脱节的漏洞。

这两次法庭交锋,徐伯昕以智慧与勇气守护了进步文化火种,让民族精神的防线在暗夜中愈发坚韧。(时小明)

编辑:廖昕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