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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运凯:尽快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高速公路项目新机制实施细则
当前,国家有关文件确定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高速公路项目的推进方向,但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建议——
一、 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延长至40年,其中收费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25年,剩余15年通过其他经营收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
二、 将高速公路归类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推动项目招商。
三、 出台实施细则,或在出台前先行明确审批途径。特许经营方案根据项目实施层级分级审批。
四、 在收费期限内进行改扩建的高速公路项目,可由政府授权现运营单位直接承担,现运营单位明确不实施改扩建的,再按照相关规定招商投资。
编辑: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