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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中央:推动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
在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同时,着力推动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建议——
一、 强化多种账户设置探索,适应多样化养老需求。采取具有中国特色的税优措施,除了目前的缴存时税前抵扣、领取时缴纳3%税收的税优安排,可考虑推出免税优惠型及税后优惠型个人养老金账户。前者为缴存时不再税前扣除,投资、提取阶段不征税,体现对所有参与人的税收公平;后者可参照国际通行的TEE税优模式,即缴存时交税,投资及领取阶段免税,体现对年轻人、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优惠。
二、 强化多渠道资金吸纳,试点“自动加入”机制。可允许个人将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部分)自动转入个人养老金账户,达到就业年龄的所有居民参与个人养老金计划,亲属等他人代缴并对代缴人进行代缴额的税前扣除,鼓励慈善资金对特定人群的代缴。出台“自动加入”机制相关法规。一是个人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超过一定金额时,在规定的限额内可默认选择“自动加入”个人养老金,并给予适度的补贴。二是针对中小企业及互联网平台企业灵活就业者,推出企业发起式个人养老金。政府鼓励、奖励为主,不额外增加企业薪酬支出负担,员工与企业签订自动加入计划,将工资中一定比例资金纳入其个人养老金账户,实行合格默认投资机制管理。企业匹配缴款部分可享受第二支柱的税收优惠额度。
三、 强化多方金融机构参与,完善养老金融服务平台。政府应指导多方金融机构成立养老金融服务平台,平台负责组建完善的账户托管、清算等基础设施,邀请各方买方(智能)投顾入驻平台,引入各类金融产品,在平台上展示各类金融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及投资顾问个人资质信息;提炼细分人群的共性养老需求,提供典型的养老投资解决方案,参加人在此可获得充足的信息,提高理性决策水平,一站式购齐诸多养老金融产品及挑选投资顾问。
四、 强化政府主导顶层设计,统筹个人养老金安全发展。一是以全社会个人养老意识推进个人养老金发展。将养老理财课程纳入高中或大学课程,培养青年人长期稳健的积极投资。二是以个人养老金试点推进个人养老金发展。选择政府治理水平较高、促进共同富裕示范、中小企业发达的地区小范围试点。及时总结先行试点经验,逐步推出并完善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的配套立法支持体系。
编辑:实习生 杨佳音(辅导老师: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