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来源主要为单位和个人。建议——
一、 加大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资金整合力度,将分散资金集中运用于长期护理保险,对长期护理保险筹资进行有力补充。
二、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以基本医保结余基金为基础、个人和单位缴费为主体,建立专项筹资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
三、 探索将高龄补贴、社会捐赠、彩票公益金等纳入筹资范围,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多元筹资机制建设。
四、 对于继续享受长护待遇的原建档立卡群体,探索其他费用来源渠道。
编辑:彭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