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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

2025年11月17日 07:39  |  作者:张合成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过渡期结束之后,要坚持把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持续推动各类资源、帮扶措施向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聚焦聚力,加快促进乡村产业兴旺,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洼地”转化为新增长极

●脱贫地区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应坚持以小农户为本,确保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到人,让产业发展效益真正落到小农户身上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今年是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五年过渡期的收官之年。过渡期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强化精准帮扶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我国粮食人均占有量历史性地达到500公斤,持续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粮食安全线,中国粮食安全的基础持续加固;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是2013年的2.6倍,脱贫县农民人均收入是2013年的2.88倍。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连续四年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可以说,在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同时,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了新的开创性进展、突破性变革、历史性成就。

我国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果经受了人民和时间的考验,摆脱贫困的模式具有可持续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基础设施、生存环境、思想观念、生产要素等不利因素叠加和累积,脱贫地区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滞后。2024年,脱贫地区的农民人均收入绝对值、经营性收入占比等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建议》提出,要“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动力,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这就要求过渡期结束之后,要坚持把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持续推动各类资源、帮扶措施向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聚焦聚力,加快促进乡村产业兴旺,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洼地”转化为新增长极。

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发展耐心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动态过程,急不得也等不得。任何产业的形成都有周期性,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脱贫县要认真研究本县产业特点,考虑本县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研究区域化、地方化产业特征,注重长期效益、做长远打算。不能只搞易见成效的“短平快”项目,更不能盲目跟风、盲干蛮干,片面追求新、奇、特产业,违背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产业效益和群众增收。

推进脱贫地区产业振兴,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认准的产业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发展耐心。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目前脱贫县均已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并落实好规划,将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机融合,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届接着一届抓,接力做好打基础、育产业、促振兴的实事。二是尊重产业规律。结合东中西部产业布局和梯度转移趋势,制定完善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战略,找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定位和经济增长点。推进脱贫地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特色产业,实现差异竞争、错位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创新带动链。用好脱贫地区绿色生态牌,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让绿水青山变成致富靠山。处理近期救急纾困和长远内生发展的关系,既要发展“短平快”的项目,也要统筹抓好打基础管长远的主导产业。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把产业振兴作为脱贫地区发展成效考核的重中之重,对急功近利的现象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对扎扎实实、坚持不懈推进产业振兴的典型加大宣传、总结推广,让考核指挥棒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发挥作用。

增强基层干部的信心决心与责任担当

近年来,各地推动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促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看到,部分脱贫地区发展帮扶产业还存在思路不够明确、路径不够清晰、配套支持政策落实不够精准等问题。因此,要立足各地区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推进脱贫地区产业振兴,关键在于增强基层干部的信心决心与责任担当,提升其能力水平。发展特色农业既要选准产业,也要对接市场,还要引进企业带领小农户一起干。这既需要领导干部懂技术,也要会管理,还要能经营。一是总结推广范例。总结一批产业振兴优秀范例,通过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树榜样、受启发、找差距、增信心的作用,促进基层干部转变观念,让他们想干、敢干、能干、会干,提高产业振兴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精准培训。加强脱贫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培训,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打造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主心骨”。加强致富带头人培养,发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专家团队和农技推广专家作用,为乡村开展一步到位的技术服务,增强小农户发展产业的本领。三是突出投入优先。将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投入重点,坚持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保障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每个县培育1—2个特色主导产业,每个村发展1个以上特色优势产品。

紧扣市场作文章,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也是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的根本。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对接外部市场。脱贫地区受限于区位条件与产业基础,生产主体以小农户为主,产业多集中于初级农产品生产,精深加工、流通等环节存在短板,导致产业链延伸不足、附加值偏低,再加上市场意识不强、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导致产品无法获得市场青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增收。

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应紧扣市场作文章,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让好产品卖得出、卖得好,让更多农产品走出深山、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一是强化产销衔接。坚持以销促产、产销衔接,发展订单生产,力争每个村有1个以上稳定的农产品定向直通渠道,力争每个村有1个电商网店。依托对口帮扶、东西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等资源,支持脱贫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各种展销活动,推动批发市场、经销商、大型超市等经营主体与脱贫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二是强化品牌培育。帮助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做好品牌培育、推介、引导和监督。将区域品牌打造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紧密结合,把绿水青山融入品牌价值,积极培育品牌文化,支持建设高质量、高效率、高美誉度的品牌产区,实现优质优价,让农民群众共享品牌溢价收益。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加快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脱贫地区推广应用,支持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预警监测、信息咨询等,提升产业信息化水平,拉近小农户与市场距离,帮助小农户了解市场、开拓市场、适应市场。

让产业发展效益真正落到小农户身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大力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培育壮大,为乡村产业振兴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另一方面看,不少脱贫地区存在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较慢,带动小农户能力整体不强等问题。因此,要注重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结带动小农户的能力和水平。

脱贫地区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应坚持以小农户为本,确保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到人,让产业发展效益真正落到小农户身上。一是培育龙头企业。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领小农户进入市场体系、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推广“公司﹢合作社﹢小农户”模式,充分发挥合作社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农户的作用,有效解决小农户品种、技术、管理、销售等方面问题。发挥对口援助和东西扶贫协作机制作用,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引进适合当地特点的龙头企业,共同开发特色优势产业。引导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兴业,带领小农户开发农村特色产业。二是利益链接制度化。盘活脱贫地区生产要素、帮扶资产,引导小农户利用自有的资源、资产、资金(含帮扶资金),入股合作社、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获得稳定的二次分红收入。小农户和企业在产业链、利益链中的分红环节和份额要制度化和透明化,便于市场识别。总结推广订单帮扶、股份合作、生产托管、园区带动等产业振兴机制,最大限度地让小农户参与全产业链发展,变“物资到户”“资金到户”为“效益到户”,增强脱贫地区群众获得感。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


编辑: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