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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自首”
1936年12月30日,一位女子来到苏州高等法院门口,从容不迫地说:“我是史良,来自首的。”国民党检察官大吃一惊,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个被通缉了一个月的“要犯”,竟然会“主动投案”。
在过去的整整一个月里,史良在男友陆殿栋的帮助下,乔装打扮,四处奔走,转移救国会的重要文件,安排同志们隐蔽。
为了同救国会其他领袖并肩战斗,在一切安排妥当之后,她居然又从上海来到苏州主动投案。她与60多个女犯一起被关押在司前街女看守所。在狱中,史良没有一刻闲着,她一面为“七君子”的“爱国有罪”研究对策,准备与敌人开展法庭斗争;另一方面,她又成了女犯人的义务律师,帮助她们分析案情、撰写诉状、据理申诉。她还担任义务教师,教不识字的女性读写,向她们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
在法庭上,史良充分展现了一个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爱国情怀。当审判长问她是否赞成各党各派联合救国时,她坚定地回答:“凡是中国人,除汉奸卖国贼外,都应该联合起来抗日。”当审判长挑衅地问联合各党各派是否就是联合共产党时,她从容应对:“救国会的意思是任何党派都要联合,不管它是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不分党派,不分阶级,不分男女,分的只是抗日不抗日。”
1937年7月31日,在全国人民的声援和中国共产党及国内外进步人士的营救下,“七君子”终于获释。出狱时,苏州群众一二百人自发来到看守所,高呼抗日救国口号,鞭炮齐鸣,场面感人。史良与其他6位战友一起,在欢呼声中走出看守所,继续投身于抗日救亡的伟大事业。
史良的这次“自首”,让全国人民看清了国民党反动派消极抗日、压制抗日力量的本质,她用实际行动证明:爱国无罪,救国有理。(时小明)
编辑:廖昕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