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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合发文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

2025年12月05日 09:29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12月5日电(记者 高志民)近日,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建立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等4项主要任务,要求到2027年,生态警务机制基本建成;到2035年,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警务机制成熟定型。

在强化刑事打击方面,《意见》提出,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古树名木、非法捕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河道砂石、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突出犯罪;针对相关犯罪职业化、团伙化、链条长、跨区域等突出特点,健全完善案件督办、集群打击、线索协查等机制,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

在加强主动预防方面,鼓励地方探索符合实际的河湖警长、林警长和生态警长机制建设;借鉴一些地方“生态警务﹢”和“﹢生态警务”做法,可在生态保护任务较重、环境资源犯罪多发的部位分类建立生态警务联勤中心、联勤工作站等基层协作平台,实现生态警务与其他日常警务有机结合、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在推动综合治理方面,推动前端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坚持保护修复并重,依法引导行为人积极承担相关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服务价值转化方面,推动打击犯罪与生态环境治理、产业绿色转型有机结合,助力提升经济发展优势和生态产品总值;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等。

此外,《意见》还对健全组织协调、实战运行、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以及加强队伍建设、数智赋能、法治建设、基础建设等支撑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分级分类推进“公安﹢行政”部门联动协作,以最大合力实现最佳效果。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