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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副主席、民进辽宁省委会主委姜军: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清晰记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孕育萌发到形成系统阐述的历史演进,勾勒出其回应时代关切、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持续丰富发展的思想脉络与理论逻辑,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根本性问题,构建起兼具开创性、实践性和科学性的法治理论体系,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道路选择与价值取向。它鲜明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本质的区别,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走什么路、为谁服务”的核心命题,强调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践行法治为民的根本宗旨,确保法治中国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完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水平全面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 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民本情怀
习近平法治思想植根于中华法治文化的深厚土壤,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坚定法治自信,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实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其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中华政治文明的核心理念。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新时代,将其转化升华为“法治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根本立场,要求立法贯彻人民意志、回应人民期待;执法规范公正、服务人民;司法坚守公正、守护民心;普法提升素养、凝聚民力。这生动体现了从传统的“为民作主”向现代的“由民作主”的根本性转变,是对“本固邦宁”的传统民本思想的革命性超越和时代性升华。
中国传统文化崇尚“德主刑辅”“明德慎罚”,强调道德教化与法律规制相辅相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强调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也注重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华法治文化中“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与当代基层治理实践相结合,创新发展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了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法治精神的有机融合,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公平正义如同阳光,是法治赖以生存的根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公正司法置于突出位置,提出法治建设成效最终要看人民是否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是对“法平如水”“公生明”等传统法治精髓的创新发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的贯通,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的融通,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为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三、 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效能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建设、履职活动本身即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确立为“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为人民政协在法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履职工作全过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展现政协作为。
在宣传贯彻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职的基础性工程,通过政协理论学习、政治培训、委员读书、政协大讲堂等形式,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依托政协各类协商平台面向社会各界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理论创新和实践成就,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增进全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
在履职实践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组织委员围绕法治建设重点议题开展调研协商,通过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为完善法律体系、优化法治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优势,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让法治建设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编辑:钱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