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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系统总结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学习会议精神,我深感振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既是对法治中国建设蓝图的再擘画,也对法治实践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深刻把握法治建设新方位,明确“更高水平”时代内涵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专门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目标,标志着法治建设进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明确内涵:法治运行体制更为健全,法治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法律公平正义更为坚实,人权法治保障更为充分,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效,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国际法治话语权和贡献力显著提升。这些目标要求法治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深刻转变,实现法治体系全链条升级。全会确立的六大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未来五年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确保法治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同频共振。
二、聚焦关键领域立法,夯实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
法治保障必须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在重点领域实现立法突破。一、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要筑牢公平竞争法治基石,针对部分行业无序竞争、地方保护等问题,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细则,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各级政府的审查机制。二、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立法,塑造发展新动能。要加快新兴领域立法前瞻性布局,尽快确立人工智能基础法律框架,完善数字经济立法,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制度,为科技创新“铺路架桥”和“划定边界”。三、构建自主可控的涉外法律体系。要补齐对外投资、法域外适用等立法短板,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三、优化公平竞争法治环境,统筹好“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会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十五五”规划围绕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作出系列部署,为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明了实践路径。
为落实这一要求,建设真正的“有为政府”,关键在于推动政府角色从传统的“管理者”向现代的“服务者”与“监管者”并重转变。首要任务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等创新监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必须坚决防范和纠正趋利性执法、“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强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运用,高效、平和地解决行政纠纷。此外,应大力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流程透明化管理和可追溯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有效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新征程的航船已经开启。我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为指引,砥砺初心使命,持续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精研法律业务的同时,着力提升自己参政议政的能力,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确保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以实际行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尊崇者、捍卫者、践行者,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编辑:钱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