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治>资讯
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协同发力 追回土地补偿款
事情源于2019年一起村集体荒地补偿款纠纷案。
焦作市东海大道建设项目作为市重点工程需征收土地,时任张田河村村委委员的赵三林将一块0.651亩的“荒地”以个人名义与村委会签订补偿协议。后因未收到补偿款,赵三林将村委会诉至法院并获判决支持,村委会将3.4万余元补偿款支付给了赵三林。村民们在村委会公示的土地补偿款里看到了赵三林的这笔钱时就质疑:该地块属于集体所有,法院作出的判决是错误的。随后,他们集体前往马村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马村区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案件存在三大疑点:该地块在村集体土地底册中并无记载;补偿协议既无编号也未备案;原审诉讼中村委会对上述情况知情,却未提出任何异议。检察官通过走访历任村干部调查了解到,该地块为集体用地,虽曾临时分配给赵三林使用,但早已收回村集体。赵三林利用职务之便擅自盖章形成协议,且协议未按规定存档。
为进一步厘清事实,马村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在听证员的选择上,特邀关注农村工作的马村区政协委员、焦作市国土局马村分局法规科科长赵焕杰参与。会前,赵焕杰详细阅看了检察院提供的案卷,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为听证会研判土地权属与补偿款归属问题做了充分准备。
听证会上,赵焕杰认真听取案件证据说明,围绕“土地历史沿革与权属界定”这一核心争议,重点聚焦“土地分包底册”缺失记录、补偿协议缺乏备案编号等关键问题,通过多轮询问,向村委会代表、当事人及知情村民全面了解情况。在评议环节,赵焕杰在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就土地权属认定标准、协议法律效力等专业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意见,为最终认定“该荒地不属于赵三林”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力推动案件依法妥善处理。
之后,马村区检察院向马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启动再审程序。7个月后,法院最终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赵三林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了结后,赵焕杰的监督工作并没停止。他主动走访村民,听取基层意见,并就案件反映出的村级事务管理、公章使用、“三资”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治理建议,推动完善乡村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侵农害农事件再次发生。
马村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听证,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安排。该机制既能将基层共识有效汇聚于司法环节,确保办案‘三个效果’(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更能由点及面,通过司法个案,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支撑和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
编辑:钱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