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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协:推动“进一次门 查多项事”
本报讯(通讯员 俞知博 记者 鲍蔓华)位于东海之滨的宁波是改革的热土与前沿阵地。这里民营经济动能强劲,制造业根基雄厚,营商环境的持续滋养有力托举起宁波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盘与澎湃动力。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既是宁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质性举措,又是政协参与立法协商的又一重大成果。
今年3月,根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和《宁波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规章项目)》,市政协在选定年度参与重点立法协商项目时,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经营主体关切,将涉企行政检查相关立法列为重点协商议题。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重复”检查问题,戚兴初、丁敏、张宵华等多位委员不约而同地建议强化统筹、推行“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对此作出了有力回应,不仅明确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更建立了由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统筹跨部门计划、确定牵头单位的运行机制,从源头上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如何让检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沈颖程委员提出的加强“必要性审查”、推行“说理式执法”,尹向红委员强调的平衡“法理与情理”,在规章中转化为更精准、更人性的制度设计。例如,分类分层分级检查制度体现了监管的“精准性”,而对“四新”经济的包容审慎监管则传递了鼓励创新的“温度”。双向预约指导服务机制,更是将丁敏、戚兴初等委员关于“执法向服务转型”“提供增值服务”的建议落到了实处,变被动检查为主动指导。
对于检查过程不透明、第三方机构行为待规范等顾虑,委员们的呼声在规章中也得到回响。“入企扫码”、全程记录,严禁变相检查、强制到场,以及严格规范第三方机构行为等条款,共同构筑起“阳光检查”“规范检查”的防火墙。事实上,新规虽刚实施,但相关工作早已开展。数据显示,今年宁波涉企行政检查户次同比减少57%,“综合查一次”实施率84%、同比增长近40%,行政检查“无事不扰”事项已达37.1%。
丁敏表示,过去一些企业在接受执法和处罚后,往往面临整改阶段缺乏有效指导与服务的困境,若得不到优质帮扶,容易陷入“再执法、再罚款、再整改”的循环怪圈。《若干规定》有针对性地回应了这一痛点,明确企业可通过“浙里办”主动申请检查,或向行政检查主体预约指导与服务;行政检查主体则可据此为企业提供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改的帮助,提升企业合法经营能力,从而在执法之外构建起预防与服务的闭环,减少重复执法,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通过参与立法协商,市政协精准回应企业期盼,将真知灼见转化为地方规章的实质举措,推动涉企检查从“严管”走向“善治”。《若干规定》的实施,让执法更规范、服务更靠前,既为企业减负松绑,又筑牢法治屏障。政协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宁波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坚实的动能与信心。
编辑: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