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普遍面临过度担保的要求。建议——
一、 完善条例制度。银行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在企业提供足值抵押物的情况下,禁止强制要求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亲属提供个人担保。
二、 强化监督管理,对涉及过度担保要求的银行采取业务限制等措施,并将违规行为公示。
三、 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入完善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机制,提升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四、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服务。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