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发展空间,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企业所得税分档减免政策,强化“阶梯式”税收优惠政策设计,扩大中小微企业应税所得额优惠享受范围,结合企业规模、经营状况和社会贡献等因素,对应税所得额小于300万元的,予以免征;300万元至500万元的,优惠税负为10%;500万元至800万元的,优惠税负为15%,减轻企业税负跳跃式增长压力,扶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更好地涵养税源。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