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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2月24日 08:29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王惠兵)12月15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司法厅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此次《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是大陆首部促进两岸标准共通的地方性法规,将让台胞台企在标准制定、应用等方面享有更充分的法律保障,让两岸产业在标准共通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市场竞争力。

《条例》共18条,涵盖职责定位、工作程序、支持措施和成果应用四大板块,突出“通”和“同”二字,将福建省近年来形成的成熟经验与创新做法及时固化并上升为法规,鼓励两岸同胞携手,通过共同选题、研制、比对、使用等方式开展两岸标准化合作。这是全省涉台领域又一创制性立法,对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增进两岸民生福祉、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实现多项创新,突出明确了“四共同”工作机制——即“共同选题、共同比对、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标准”,以及“三采用”实施路径——“台湾地区先进标准在本省采用、本省先进标准在台湾地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同研制采用”。同时,明确了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支持台湾地区专家参与大陆标准体系建设。


编辑: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