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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六尺巷工作法”向人民调解领域延伸

2025年12月25日 09:13  |  作者:陈文龙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并进一步指出,要“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作为一名工作在社会纠纷调解一线的基层政协委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让我想起一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安庆六尺巷考察的情景。

2024年10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六尺巷考察时指出,人民内部矛盾要用调解的办法解决。六尺巷承载着中国古人的历史智慧,要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互礼让、以和为贵,解决好民生问题,化解好社会矛盾,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人民调解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解决民间纠纷,作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六尺巷工作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于乡贤、乡俗、乡情等本土资源,在法治框架下充分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和柔性治理理念,内涵契合、实践可行。

一要健全调解组织网络。结合“六尺巷工作法”“多元解事”理念,推进治理层级下移,治理重心由上转向下、由“条”转向“块”,将原本各自独立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整合,建立起以人民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辅助,司法调解为后盾的调解网络。同时构建以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矛盾纠纷信息员、网格管理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要提升调解工作合力。结合“六尺巷工作法”“群力防事”理念,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作用,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巩固、完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整合综治、维稳、信访、派出所、基层法庭等部门力量,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合力,提升化解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

三要延伸调解组织触角。推动“六尺巷工作法”向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延伸。在巩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领域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结合“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重点向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领域拓展,尤其是物业管理领域,更要发挥行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性、便利性的作用,化解长期积压的矛盾纠纷。

四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结合“六尺巷工作法”“群众说事”理念,拓宽人民调解员选聘渠道,尽管各地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渠道遴选了人民调解员,但人均占比不高。可以党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契机,将各级法律顾问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将“两代表、一委员”、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人民陪审员、法律工作者和老干部、老党员等选聘为社区人民调解员;将农村老党员、乡贤、法律明白人以及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的村民等充实到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

(作者系安徽省安庆市政协委员、民建安庆市青工委副主任)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