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资讯 法治时评 法治人物 法律速递 盈科说法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首页>法治>资讯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三起食用植物油违法典型案例 全年罚没近7千万元

2025年12月26日 16:59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12月26日电(记者 高志民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全国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各地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掺假掺杂、以次充好、标签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主体2581家,罚没金额累计6964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4件。25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通报三起典型案例,剑指行业突出乱象,切实守护消费者餐桌安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某食用植物油企业存在多重违法行为。经查,该企业2025年3月至5月期间,将菜籽油与大豆油混合后分装冒充纯菜籽油销售,同时将经销商退回的临期特级初榨橄榄油与散装葵花籽油混合,冒充进口橄榄葵花食用植物油牟利。此外,企业还通过虚假标签误导消费者对原料、生产工艺及品质的认知,并利用色差仿冒他人注册商标。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沾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265.38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被实施5年从业禁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某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的违法情节更为恶劣。2025年7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时,在企业废弃物间查获一瓶名为“芝麻油调色剂 SK-1708”的物质,经抽检确认其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苏丹红Ⅰ。苏丹红Ⅰ作为工业染料,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癌性,肝脏是其主要致癌靶器官,长期摄入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经查,该企业自2025年2月起,持续将该调色剂添加到食用植物调和油中销售,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西安某食用植物油企业,则创下巨额违法所得记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移交线索,执法人员查明该企业自2024年6月起,在标称为“纯正菜籽油” 和“一级大豆油”的单一品种油品中违规掺入棉籽油,非法获利高达2480.38万元,同时存在标签配料表与实际成分不符的虚假标注行为。由于掺假掺杂行为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企业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责任人同样被实施5年从业禁入。据了解,此次排查整治行动聚焦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全链条,重点打击低价油冒充高价油、过期油精炼复售、超范围添加非食用物质、虚假标注成分及工艺等四类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吊销许可证一律执行、处罚到人一律落实、典型案件一律曝光、涉嫌犯罪一律移送”的“四个一律”原则。同时,鼓励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和热线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共同筑牢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防线。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