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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准入、抽成透明、保障权益
南京网约车新规2月14日起施行本报讯 1月16日,江苏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13日。这是自2017年首版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南京市首次对该政策进行系统性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在驾驶员准入方面,新规删除了旧版中“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条件。今后只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身体健康要求、具备3年以上驾龄且无相关犯罪和严重违法记录的驾驶员,均可申请在南京从事网约车服务。
针对平台抽成不透明问题,《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合理确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并通过App客户端和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每笔订单完成后,平台必须在司机端明确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司机实际收入、平台抽成”三项明细。司机如发现实际抽成超过平台公布的上限,可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为治理“低价竞争”乱象,保障司机合理收入,《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强制司机接受“特惠价”“一口价”等订单。
此外,《办法》在多个章节强化了对司机劳动权益的保障。例如,要求平台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司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要求平台建立司机申诉处理机制,不得对申诉司机进行报复。
《办法》还首次明确了“网约车聚合平台”(如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提供多平台打车服务的应用)的责任。聚合平台需对接入的网约车平台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无证平台,并需在显著位置公示平台信息、投诉渠道等。若因未尽责核验造成乘客损失,聚合平台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办法》还规定,对于存在向无证车、人派单以及低价倾销、侵害司机权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平台,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发起联合监管,由有权部门实施处置。(高姗姗)
《 人民政协报 》 ( 2026年01月23日 第 10 版)
编辑:陈姝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