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聚焦 时政 动态 原创 国际 热点

首页>要闻>动态

三部门合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6年01月29日 09:05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近日,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降低用地成本、盘活存量空间”为主线,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创新政策,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保障从“基础兜底”向“提质增效、降负纾困”升级。《若干措施》提出,打破城乡存量资源盘活壁垒,让“沉睡”空间变身养老服务“主阵地”。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总人口的22%,养老服务供需适配与质量提升成为民生保障重中之重。此次三部门联合出台的18条政策举措,锚定减轻经营主体负担、释放养老服务供给潜力的核心目标,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聚焦“存量能用尽用”,《若干措施》提出,城镇区域,明确老旧小区周边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可改造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存量空间转型后五年内可按原用途使用且不增收土地价款,同时简化规划调整流程,明确调整条件、时限和材料清单,支持非营利性养老设施依法依规调整容积率、建筑高度;农村区域,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用于养老项目建设,既避免占用耕地,又降低农村养老项目用地门槛。

《若干措施》明确将养老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一张图”管理,推广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从根本上削减单独占地成本;供地层面,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免除土地出让金;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模式,土地出让金可分2年缴清,同时支持地方在不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经营性养老用地出让底价,切实缓解企业初期资金压力。

《若干措施》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管,明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用途,落实“谁提出、谁履责、谁监管”责任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民政、卫健等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基层、惠及民生。

下一步,三部门将强化协同联动,分层分类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政策落实跟踪机制,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措施,因地制宜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惠民利企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高志民)

编辑:实习生 吴玲轩(指导老师: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