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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律师之责护航法治中国新征程
2025年11月,《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正式出版发行,这部权威著作系统呈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精髓与实践路径,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思想灯塔”与“行动纲领”。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队伍的重要力量,律师群体当以这部著作为学习范本,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扛起律师使命、贡献法治力量。通过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我对于律师行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有如下认识:
思想引领:锚定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航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为全面依法治国擘画了清晰战略布局。《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与价值立场,这既是律师工作的政治遵循,也是职业伦理的核心准则。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律师群体要主动融入这一战略布局,不仅要在个案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要以专业视角参与法治建设讨论,为科学立法提供实践建议、为严格执法提供合规参考、为公正司法提供程序保障、为全民守法提供普法服务,成为连接法治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桥梁纽带”。
科学统筹: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四梁八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对这一体系的科学内涵、逻辑架构与建设路径作出系统性阐释,同时强调法治建设要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度融合,为律师精准参与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助力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夯实法治根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律师作为法治实践的一线参与者,对法律条文的适用困境、社会治理的法治需求有着最直观的感知。这要求律师主动担当立法参与者的角色。如在各级立法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以及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等参与立法的过程中,律师应当发挥专业优势与深入实践优势,通过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提交立法建议、参加听证会等形式,将执业实践中发现的法律漏洞、实践难题转化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
(二)深度参与法治实施体系,推动法律落地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律师的专业支撑。如在企业法治领域,围绕企业合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并购等需求,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推动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三)主动融入法治监督体系,守护公平正义
法治监督体系是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法治权威的重要保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既是法律实施的参与者,也是法治监督的重要力量。律师要敢于并善于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监督等工作,从专业角度为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建言献策,推动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监督格局。
实践为要:以律师担当书写更高水平法治国家建设答卷
“十五五”规划建议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全面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国家,关键在实践,核心在落实。这一理念对律师工作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其一,带头信仰法治,传播法治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处在法律工作的一线,应当坚定法治信仰,以律为师,带头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在代理案件、服务客户过程中,应当正确运用法律技能,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轨道上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其二,坚持人民立场,守护公平正义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也是律师执业的价值追求。在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中,律师要站稳人民立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合法权益受损者提供法律支撑,以专业精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
其三,锤炼法律技艺,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律师要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大局,持续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建设,真正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如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律师要在涉外法治领域加大投入,加快练就运用国际经贸规则的本领,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法律服务保障。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的出版发行,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作为律师,我们当以这部著作为指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科学立法中献智、在严格执法中监督、在公正司法中履职、在全民守法中引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律师力量!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
编辑:钱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