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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新春 平安伴团圆
新春启序,万象更新,团圆相聚、走亲访友、消费休闲成为节日主旋律。为守护群众平安祥和过春节,防范化解节日期间高频法律风险,本报特邀法律领域政协委员,结合春节民俗场景,梳理系列法治提示,解读法律问题,传递法治温度,让大家在浓浓的年味中,守好法治底线、护好团圆幸福。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吕红兵:
开心娱乐 远离“筹码”
春节假期本该是亲友相聚、共话团圆的美好时刻,但每年总有人揣着一年到头的“辛苦钱”返乡后,以“打牌”“搓麻”的娱乐名义坐上赌桌。而在打扑克、搓麻将等民间娱乐活动过程中“来点小钱”以增加趣味性是否会构成赌博?
这需要了解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9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也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因此,打扑克、搓麻将等时,要特别注意活动场所、参与人员以及是否存在大额赌资等问题。
我国对赌博采取“违法—犯罪”的二元责任体系。就行政责任而言,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修订)第8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至于“赌资较大”具体如何界定,各地存在差异,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2023修订)》第107条规定,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或者现场查获的人均赌资在400元以上的,属于“赌资较大”。
根据刑法第303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此组织、招引多人参与赌博并抽头渔利的“聚众赌博”,以及将赌博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或经济来源的“以赌博为业”,是赌博犯罪的规制重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是构成聚众赌博犯罪的主要认定标准。
当下,赌博早已不限于实体牌桌和线下场景,近年来盛行的线上赌场和赌博软件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需要提高警惕。
一到春节假期,不少人喜欢通过“微信红包”“拼手气红包”等“讨彩头”,有的却演变成违法犯罪的赌博活动。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显示,谢某、高某、杨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设定赌博规则并以抢红包方式持续赌博,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健康、文明、欢乐、平安的假期氛围需要大家共同营造,涉及金钱输赢的娱乐活动更要格外谨慎。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牛同栩:
AI畅玩 更要守好法律与安全底线
新春佳节,AI深度合成、生成式AI等技术以娱乐化、便捷化的姿态融入春节场景,AI拜年视频、AI定制祝福、AI年货直播等走进千家万户,为传统年味注入数字新意。但热闹背后,AI滥用引发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相关法律红线更需坚守。
AI应用升温,四大风险需警惕。一是AI拜年背后的侵权风险。不少用户借助AI换脸、语音合成技术,未经授权复刻名人、亲友形象及声音制作拜年视频,甚至传播至社交平台,既容易误导公众,也埋下侵权隐患。二是虚假信息传播风险加剧,部分人利用AI生成虚假春运信息、年货质量谣言等,借助节日社交场景快速扩散,扰乱公共秩序。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突出。AI工具使用中,不少用户随意上传人脸、手机号、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部分小型AI应用未落实信息保护义务,导致信息被盗用。四是诈骗风险升级,不法分子利用AI仿冒亲友、公职人员声音或形象,编造借钱、送礼等借口实施诈骗。
娱乐便捷不越界,五条法律红线不可破。春节期间使用AI,须坚守5条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其一,坚守人格权保护红线。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明确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规定,即便非商用,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形象、声音也涉嫌侵权。其二,坚守个人信息保护红线。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AI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用户也应警惕信息泄露。其三,坚守信息内容合规红线。禁止利用AI生成煽动分裂、虚假有害、低俗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不得传播未经核实的AI生成信息,违反者将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追责。其四,坚守知识产权保护红线。AI训练数据、生成内容若涉及他人作品、录音制品,未经授权不得使用,避免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其五,坚守平台主体责任红线。AI应用平台、短视频平台需落实内容审核、AI生成标识义务,接到侵权投诉后及时采取删除、下架等措施,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倡议广大群众、AI应用主体共同践行“合规用AI、文明过春节”理念。因科技向善,方能为年味添彩。
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
方向盘上的团圆 容不得半点侥幸
春节,无论身在何处,都盼着与家人围坐一炉,共享团圆之乐。然而,随着返乡车流汇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之增加。
一杯酒,也许能点燃相聚的暖意,却也足以浇灭一个家庭的幸福。法律早已划定清晰红线: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即属醉驾,无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均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每逢佳节,总有人心存侥幸,以为“只开一小段”“挪个车”不算酒驾。殊不知,风险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如叶某酒后在小区内部驾车,与他人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后逃逸,后被民警抓获,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法院认为,该小区为开放性小区,与公共道路相连,常有社会车辆通行,具有公共属性,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最终叶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如果说酒驾是“糊涂险”,那么开“斗气车”则往往源于情绪失控。春节路上车多缓行,加塞、抢道等不文明行为比平日更易激起驾驶人的烦躁情绪。当情绪接管了方向盘,危险便悄然降临。一部分人可能自诩“正义”,模仿网络上的危险手法,比如用所谓的“PIT截停”——故意撞击前车尾部使其失控,以此惩罚加塞车辆。这种做法极其危险,易导致被撞车辆翻滚、失控,殃及无辜,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
另一种常见情况是开“斗气车”,即因琐事纠纷在道路上互相追逐、穿插竞速。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若追逐竞驶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如在车流量大、行人密集的城区道路高速飙车、无视交通信号灯横冲直撞,或多次撞击其他车辆,其危险程度与放火、决水、爆炸等相当,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面对不文明驾驶行为,最有力的武器是行车记录仪与举报渠道,而非一时冲动、“以暴制暴”。
团圆的路,应该是温暖而平实的。它容不下酒精带来的麻痹与狂妄,也载不动怒气点燃的冲动与危险。平安不是运气,是选择——是选择放下酒杯再握方向盘,是选择平复情绪再踏油门。这个春节,愿我们都能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也对路上每一个奔赴团圆的人负责。毕竟,最好的年味,是平安到家!
黑龙江省政协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冯传江:
共饮有界 法律有责
新春佳节,设宴邀亲友聚会,在法律上初始可被视作“好意施惠行为”,即主要受道德与友情规范,法律通常不予主动干预。然而,一旦举杯共饮,就不再是单纯的好意施惠,而是进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若违反相关义务,即可能承担侵权乃至刑事责任。
共饮者承担责任的核心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165条的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共饮场景中,“过错”主要体现在是否违反了因共同饮酒这一“在先行为”而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的核心是预见并防止可预见的风险,包括:提醒适量、劝阻过量、扶助照料、安全护送等。未尽到这些义务,即可能构成法律上的过错。
根据行为的过错程度和性质,法律责任也形成一个清晰的位阶。
一是强迫性劝酒,承担主要民事责任。这是酒桌上最常见的过错行为,在对方已拒绝或明知其身体状况不宜饮酒时,仍通过言语、行动施加压力劝其饮酒。此类主动增加他人风险的行为,在司法判例中通常被认定过错重大,需对造成的损害(如诱发疾病、摔倒受伤等)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若造成死亡等极端后果,甚至可能触及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是恶意灌酒与借酒犯罪,已超出民事纠纷范畴,可能触及刑法。如果以灌酒为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三是酒后不作为,因疏忽而担责。在共饮者已经醉酒、处于需帮助状态时,共饮者未履行法定的照顾、护送义务,如放任其独自离开、未将其安全送回家等。这种“不作为”同样被法律认定为过错,但责任比例通常次于直接劝酒者。
四是纵容酒后驾驶,明知同饮酒者需要驾车,不仅不有效劝阻,反而提供车辆、搭乘其车辆或怂恿其驾驶,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可能涉嫌教唆犯罪,从而承担刑责。
为此,需牢记两点:一是组织者责任更重。在司法实践中,组织者被认为负有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需要对饮酒节奏和散场安置做更周全安排,否则出了事故,其可能承担的责任比例往往更高。
二是“免责承诺”无效。任何在酒前要求签署的“饮酒意外责任自负”等书面或口头承诺,均因违反法律关于生命健康权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不能作为诉讼中的免责依据。
春节饮酒建议恪守以下准则:
邀约时,心存善意亦存责任;将“敬酒”回归为真诚的敬意表达,恪守敬酒不劝酒原则;对醉酒者,共饮者务必安全护送并交予成年家属,完成责任交接。若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协助送医;对醉酒者可能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劝阻或报告有关部门。
佳节之本在于团圆与安康,唯有厘清情谊与法律的边界,以理性为杯,以责任为酒,方能让每一次相聚都圆满平安。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
春节假期游 警惕这些“坑”
春节假期,不少人选择走出家门,在旅途美景与各地风土民情中欢度新春。但旅游高峰时段,酒店坐地起价、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平台以节假日为由拒绝退款等问题时有发生,难免影响出游心情。在此特为大家奉上实用法律避坑攻略,助力从容应对旅途纠纷,玩得安心、游得舒心。
酒店到店要求补差价、服务缩水,怎么办?
预订时锁定的价格受法律保护,商家单方面提价属违约,可出示合同要求按原价履行;服务未达约定标准,如承诺早餐未提供,可要求减价或赔偿;退房前务必拍照留存房间状况,拒绝床单轻微污渍等不合理扣款。
景区内强制捐功德钱、套票隐性收费,合法吗?
不合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强制祈福捐钱、套票未明确包含项目却额外收费,均可拒绝支付并向景区管委会或12301投诉;山寨景点可查验其经营资质,无资质可拒购门票并举报。
景区遭遇“方言报价”“假古董”等消费陷阱如何维权?
消费前要求明码标价,索要正规发票。遇“半块实为八块”等类似的方言欺诈,可拨打12315投诉。谨慎购买“开光物品”“路边古董”等,此类交易维权难度大。
包车半路加价、住进“照骗”民宿,怎么办?
包车前明确价格、路线,留存聊天记录或者录音;遇临时加价可拒付并报警。民宿预订需保留平台宣传截图,若实物严重不符,依据民法典第577条可主张违约,通过平台或12315维权。
跟团游遇到强制购物、行程缩水,该如何维权?
先拒绝低于市场成本的低价团,签合同需明确行程、住宿餐饮标准、“无强制购物”条款。遇强制购物、行程缩水等,现场录音录像留证,要求旅行社赔偿未完成项目费用,行程结束30日内可要求旅行社办理购物退货。
旅游购物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能无理由退货吗?
跟团游购物,行程结束30日内可无理由要求旅行社退货;网购特产享有7日无理由退货权,买到假货可主张三倍赔偿,务必留存发票、鉴定凭证。
旅游遇纠纷,核心维权步骤是什么?
维权核心是证据。请留存好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现场录音录像等证据;先现场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找预订平台调解;仍未解决的,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出游,喜乐与安心缺一不可。请带上这份法律避坑攻略,心中有法,手中有策,方能行得安心,玩得尽兴!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
春节期间,不少地方都有祭祀的风俗习惯,有的人就借此机会披着风水大师的外衣实施诈骗。
网络引流型诈骗。不法分子在各类网络平台精心包装,发布星座、塔罗、风水等内容,先定向吸引具有封建迷信思想的群体关注,再以帮助解决情感、事业问题为名私下开展所谓“一对一咨询”“定制服务”,诱导受害人支付高额费用,逐步编织话术骗取钱财。
精神操控型诈骗。诈骗分子精准利用人们对超自然力量的敬畏或迷信思想,将人的现实困境歪曲为鬼神附身、风水问题等迷信缘由,持续制造并放大受害人的恐惧与焦虑,诱骗受害人持续支付名目繁多的“消灾”费用。
复合侵害型诈骗。诈骗分子以进行所谓“驱邪”等需要密切接触的迷信仪式为幌子,利用受害人深信不疑和心理被控状态,实施猥亵、强奸等严重人身侵害犯罪,对受害人的身心造成难以磨灭的双重摧残,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面对手法不断翻新、危害不断升级的迷信诈骗,应当增强防范意识,构建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一是树立科学理性观念。遇到困境时,应首先诉诸科学方法、正规途径和人际沟通来解决。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而非“大师”口中。
二是强化家庭内部关怀。家人之间应增加情感交流,当发现家人沉迷于网络算命、高频向不明账户转账用于“法事”时,应及时介入,必要时可共同咨询心理专业或法律人士。
三是提升对网络信息的辨识能力。要对社交媒体上过度宣扬神秘力量、贩卖焦虑并引导添加个人联系方式的玄学内容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所谓“神通”展示和成功案例。
四是保护好个人隐私与财产安全。切勿向陌生的所谓“大师”透露家庭情况、生辰八字、财务信息等个人隐私。警惕任何以“心诚则灵”“费用随缘”为名诱导不断加码付费的行为。对于要求线下单独见面举行“仪式”的,必须坚决拒绝,人身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
五是鼓励社区与基层组织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社区、村委会等可结合春节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迷信诈骗宣传,留意辖区内是否有可疑的“非法宗教活动”。
六是压实网络平台管理责任。平台应优化内容审核机制,对明显涉嫌迷信诈骗引流的内容和账号进行识别与限制。简化并畅通用户举报渠道,对查实的诈骗账号实施封禁并公示,利用技术手段阻断其反复注册,保护平台环境。
七是加强部门间协作互通及联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可加强对线下以“文化咨询”为名违规经营的查处;网信部门持续清理网络违规迷信信息;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和移送的犯罪线索快速响应,依法严厉打击,形成震慑。
春节寓意着辞旧迎新与美好期盼。让我们以科学驱散迷信,以法治之盾守护万家安宁!
编辑:钱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