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使命,浙江牢记殷殷嘱托,深入践行“八八战略”,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围绕“富民”因地制宜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十五五”时期,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
为此,建议:
一、 以“强城”提升区域发展能级,筑牢共同富裕坚实支撑。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推进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治理增效,更好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分类分策培育一批农业大镇、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辐射带动相对薄弱乡镇协同发展,切实提升县城和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让城镇引擎更加强劲。
二、 以“兴村”激发内生发展动能,攻坚共同富裕重点难点。实施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以可持续发展特色产业为纽带、以重点村为节点推动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拓宽“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富民增收渠道;创新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加大青年入乡发展“引育用留”政策支持,分类有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合理确定乡村运营模式,深化人文乡村建设。
三、 以“融合”促进城乡一体发展,提升共同富裕质量成色。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扩中提低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构建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促进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小切口、大民生”,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依托“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将产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与优势资源,梯次布局、精准落子,激活城乡融合发展的“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