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聚焦 公益资讯 基金会 公益人物 社会责任

首页>公益>公益资讯

吕国泉委员:合力破解“隐形加班”困局(权益・视点)

2026年03月13日 13:57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本报记者 郭帅
《 人民政协报 》 ( 2026年03月13日 第 10 版)

下班后,微信、钉钉消息此起彼伏,一边照料家庭琐事,一边还要守在电脑前处理工作——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工作与生活的边界日渐模糊。下班后仍需随时在线、处理工作,成为不少劳动者的现实困扰。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原主任吕国泉已连续3年为破解“隐形加班”难题鼓与呼,呼吁多方发力,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权。

吕国泉在调研中发现,依托数字技术的“隐形加班”,具有隐蔽性、碎片化特点,虽无传统加班形式,却长期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就像‘毛毛雨’一样,看似细微无害,却让劳动者的身心始终被困在工作系统中,无法真正卸下疲惫、享受休息。”吕国泉说。

“传统劳动形态下,工作与休息的界限清晰,下班回家就能彻底放松,但现在很多劳动者下班后依然要随时待命、响应工作。”在吕国泉看来,这种无孔不入的“隐形加班”,不仅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休息权和健康权,更会对劳动关系与家庭关系造成负面影响。当劳动者长期处于“待命状态”,陪伴家人的时间被不断挤压,身心疲惫感持续累积,最终受损的不仅是个人幸福感,更是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吕国泉介绍说,近年来,全国总工会持续加大对“隐形加班”的群众性劳动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运用“一函两书”制度,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切实尊重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司法部门也在积极完善相关法律适用标准,依法妥善审理涉加班争议案件,强化对劳动者休息权、报酬权的司法保护,与工会监督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首例“隐形加班”参考案例,已明确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休息时间”的认定标准,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指引。“但实践中,类似案例中劳动者败诉比例依然较高,核心症结仍在于举证困难。”他说。

吕国泉观察到,“隐形加班”、变异加班已经成为困扰劳动者的新痛点。他举例说,有劳动者在休息日被要求发布推广至朋友圈,离职后主张加班补偿却因举证不足难以维权;还有员工被要求24小时开机,深夜线上开会、回复工作消息成为常态,却从未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这些真实的维权困境,让他更加坚定了为劳动者发声、推动破解“隐形加班”难题的决心。

吕国泉认为,破解“隐形加班”这一社会性难题,不能仅靠单一主体发力,从立法、监管、司法、企业责任多方面协同破题、形成合力。

在立法与监管层面,吕国泉呼吁依法确立“离线休息权”,清晰划定工作与休息的边界,明确法定工时之外,劳动者有权拒绝非紧急性的工作联络和任务,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对职工进行惩罚。

在统一认定标准方面,他建议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增设专门规制“隐形加班”的条款,统一“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休息时间”等核心认定标准,让线上办公、居家办公等新型劳动形态下的加班认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监管部门也应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用工合规指引,严格规范弹性工时审批流程,将‘隐形加班’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和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加大对强迫‘隐形加班’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吕国泉说。

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企业应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让劳动者能在规定工时内高效完成工作,从源头减少‘隐形加班’。”吕国泉补充道,对于确需在非工作时间处理的紧急事务,企业应履行正规审批手续,并给予劳动者合理补偿,无论是加班费还是倒休,都要做到有据可查、落实到位。

“此外还要优化举证责任。”吕国泉说。针对司法实践中劳动者维权难、举证难的突出问题,他认为应推动“举证责任适度倒置”,强化用人单位的举证义务,“劳动者提供初步线索后,由用人单位举证不存在加班,从根本上破解劳动者维权无门、举证无据的困境。”

“相信只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从法律完善、监管强化、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就一定能破解‘隐形加班’难题,让劳动者真正拥有‘离线休息’的权利,让工作与生活回归各自的边界,让劳动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得到切实提升。”吕国泉说。


编辑:陈姝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