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完善税收政策 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国家战略重点领域

2026年03月18日 08:41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税收在提振发展信心、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关键领域方面有积极作用。建议:

一、 健全鼓励重点领域的民间投资税收政策体系。一是在税收领域率先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权益保护的要求。注重与正在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在程序公正、纳税人权利保护等核心条款上做好衔接与协同。二是增强政策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将现行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所得税等阶段性减免政策评估后延长至2027年以后,并将实践效果良好的政策逐步形成制度性安排。三是扩大税收优惠覆盖面。在民间资本投资较多的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研究出台定向税收优惠政策。对民间资本参与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参照环保、节能项目税收政策,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土地使用税减免等支持。坚持全国统一的政策标准和执行口径。四是优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税收政策。对REITs运营阶段的分红收益减免企业所得税,对持有期满5年以上的投资者转让收益免征所得税;降低民间资本参与REITs产品的税收成本。

二、 加大重点领域的民营经济税收扶持力度。一是将符合条件行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稳步拓宽至更多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领域,并作为长期制度固定;对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投入,允许按一定比例计算抵免应纳税额,或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二是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发放的贷款,参照小微企业贷款税收政策,给予增值税减免;对民营企业通过发债、股权融资等方式进行的直接融资,适当给予印花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三是完善亏损结转制度。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初创期科技企业前期投入大、盈利周期长的特点,将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10年,并研究允许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亏损向前结转(退税)。

三、 优化促进民间投资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引导税收公平执法,细化量化税务行政裁量基准。二是建立税务机关—工商联—行业协会协调机制,定期收集、反映和解决民营企业涉税诉求,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