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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文——

推进社工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2026年03月20日 09:22  |  作者:赵莹莹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大关键环节,推出11条务实举措。

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是社会工作者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服务国家战略、增进民生福祉、助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方面,《意见》提出,重点在社会救助、老龄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职业任务与标准。突出抓好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分领域、分区域培养造就一批熟练掌握专业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高层次人才。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500余所高校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形成了从专科到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意见》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结合实际建设一批高水平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点,循序渐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实践教学比重,鼓励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进行实习实践。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在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卓君佳看来,《意见》的出台,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贴合基层实际期盼的关键举措,紧扣职业化、专业化核心方向,以扩岗位、提素质、强能力为重点,完善全链条工作机制,全力锻造一支本领强业务精、有情怀讲奉献的高素质社工队伍。

“随着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治理和民生服务对专业化、职业化社工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卓君佳欣喜地看到,《意见》从岗位使用、评价制度、激励保障三个关键方面精准发力,助力实现社工专业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发展好。

在岗位使用上,《意见》提出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均衡发展,引导社会组织根据服务领域和工作需要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在评价制度上,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评价标准,根据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特点,探索分专业类别开展职业资格评价;在激励保障上,综合职业资格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水平,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纳入“最美社会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范围。

在此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激发基层社会工作队伍活力?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秘书长陈百灵聚焦乡镇(街道)社工站提出建议:鼓励村(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按不同等级为持证社工落实相应岗位补贴,明晰职业发展路径。

她表示,要凝聚多方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儿童关爱、残障帮扶、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效能,不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与社会认可度;进一步规范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强化财政保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长效化、规范化、可持续运营。

《意见》明确目标规划,经过5年左右,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总量显著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规模稳步扩大。

受访委员表示,期待以此次《意见》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夯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发展根基,破解行业发展堵点难点,推动社会工作在服务基层治理、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更大作用、展现更大作为。(记者 赵莹莹)

编辑:廖昕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