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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奇委员:完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体系 促进非遗经济发展

2026年03月21日 10:51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2025年非遗消费市场持续升温,产业繁荣的同时,侵权、抢注现象频发,严重阻碍了非遗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建议:

一、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增设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和涉非遗类知识产权保护相应条款。例如,增加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姓名、肖像等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款,构建非遗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确保非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传承人的利益分配。

二、 制定非遗数字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明确数字化作品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通过利用数字技术,将文化遗产的物质和非物质内容以数字形式保存、处理和传播,不仅包括对文物、建筑、书籍等实体文化遗产的三维扫描、数字存档和虚拟展示,还涵盖了对传统技艺、习俗、口述历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数字化传播和传承创新。因此,制定非遗数字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明确数字化作品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可以有力促进非遗在数字时代的传承和传播。

三、 建立与非遗知识产权立法保护相匹配的保障机制。由国务院牵头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协作细则,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协同程序及信息共享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修改相应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条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重要工作,地方应保障执法经费与激励资金投入。最终建立“由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制度到市场规制,再到执行保障”的完整体系,既解决当前核心痛点,又构建长效机制,实现非遗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编辑: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