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协商议政>提案摘编
全国政协委员田静:支持有条件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设美育机构
当前,“非遗”融入学校美育还存在不少问题。建议——
一、 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设美育机构的准入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如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设美育机构,实行“备案制”或“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
二、 构建“传承人﹢学校﹢社会”协同机制。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非遗”美育机构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承接课后服务、社团活动等,提供“非遗”技艺课程和实践工坊。
三、 推动“非遗”美育机构多元化发展。开发特色课程体系,结合“非遗”项目特点,设计“技艺传承﹢美学理论﹢文化体验”三位一体课程,如传统工艺制作、非遗戏剧表演等。
编辑:实习生 张璐(辅导老师: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