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要论 协商 统战 党派 委员讲堂 理论 人事 社会 法治 视频 文化

首页>专题>尚法>尚法·委员说法

人工智能立法进程加速

2026年04月03日 14:57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本报记者 王菡娟
《 人民政协报 》 ( 2026年04月02日 第 9 版)

当大模型进入“百模大战”,自动驾驶驶向城市街头,生成式AI渗透至各行各业,人工智能已从技术概念跃升为重塑经济社会的核心力量。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与人工智能相关的部署引发广泛关注,司法部部长贺荣在“部长通道”上更是明确表态,国家将加快研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立法,为AI发展划定法治边界、筑牢制度根基。

在AI技术日新月异、应用持续深化的今天,加快立法进程,已不仅是为了填补制度空白、整顿发展乱象,更是顺应时代大势、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参与全球治理的内在需要。

▶▶▶法治短板:AI狂飙下的最大掣肘

2017年,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彼时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尚处于萌芽期。8年后的今天,局面已发生根本性转变——我国人工智能正处在技术加速突破、应用全面铺开、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关键窗口期,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

从产业规模看,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AI应用大国。截至2026年2月,国内备案生成式大模型已突破230个,覆盖金融、医疗、教育、制造、政务、传媒等全场景。自动驾驶在北上广深等十余个城市开放商业化试点,“人工智能﹢”行动深入推进,数字经济规模已突破55万亿元。

从智能制造到智慧医疗,从自动驾驶到智能教育,AI技术的应用场景日益丰富,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产业迭代升级、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然而,技术狂飙的背后,前所未有的法律挑战也随之而来: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如何界定?智能设备造成侵权时责任由谁承担?算法是否存在歧视?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如何保护?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明确的法律制度予以回应。

版权争议成为当下AI领域的突出痛点。据报道,国内某头部AI绘画平台因未经授权使用数万幅受版权保护的艺术作品训练模型,被数十家机构联合起诉,由于法院在AI生成内容版权归属、合理使用边界、侵权认定标准等方面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案件审理周期长达10个月,企业与创作者均陷入长期内耗。

除了版权问题,AI滥用现象也频发高发,深度伪造视频造谣、AI伪造证件、AI语音诈骗等事件层出不穷,也亟待法律给出明确答案。

▶▶▶立法提速:从“补丁式”迈向“体系化”

回看治理路径,2017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指明方向,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构筑基础,《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供专项规范,但依靠暂行办法、部门规章、政策通知的“补丁式治理”,已难以适配AI全生命周期的复杂需求,无法全面覆盖具身智能、AI原生应用等新业态的治理空白。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景虹就提出要加快制定并出台人工智能促进法。在他看来,通过基础性立法,凝聚更广泛的共识,形成更强的社会合力,才能推进人工智能持续发展,真正造福于民。

“我们既有全球最大规模的应用市场,也有最丰富多元的应用场景,更有日益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但要将这些优势转化为持久的竞争力,离不开基础性法律的支撑。”李景虹表示。

2025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人工智能立法进程明显加速,逐步从“补丁式治理”向“体系化规制”转型。

2025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修改决定,新增条款专门规范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明确提出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我国首次在基础性法律中明确写入AI治理专门条款,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2026年1月,8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AI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这一系列举措意味着,未来的人工智能治理,将不再是单一法规的“单兵突进”,而是多元规范的“体系协同”,涵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等多个层面。这也对立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3月12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中,司法部部长贺荣面对中外记者,专门回应了人工智能立法的关切。她表示,人工智能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高频词”,既要大力发展,促进科技强国建设;也要防范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今年将加快研究推进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的立法,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空域管理条例等,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供给,使法治更好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

与此同时,司法层面的探索也在同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助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意见》,通过个案积累规则,明确AI训练使用他人作品是否构成“合理使用”、AI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如何界定等核心争议问题,为立法提供实践支撑。

这些进展表明,国家层面的人工智能立法正在从“要不要立”进入“如何立好”的新阶段。

▶▶▶精准施策:以促进型立法破解发展堵点

在李景虹看来,人工智能法既要把握技术发展的规律,跟上AI新业态、新场景的发展步伐,又要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既要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防范技术滥用风险,又要为创新留出充分空间,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李景虹建议,人工智能法应立足于发展,结合最小化的包容性审慎监管规则,为社会各界提供最大程度的确定性和明确的预期。具体而言,应聚焦6个方面:促进有效应用、普惠服务、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就业保障、国际合作。同时,立法还需着力破解制约人工智能发展的认知不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滞后、优质数据供给和保障不足、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及必要的豁免规则等基础性问题。

“通过立法明确国际合作原则、数据跨境规则、技术开放路径,有利于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摆脱单边制裁与技术壁垒的围堵。”李景虹说。

针对数据要素流通与版权保护这一核心痛点,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兼CEO周源提出了具体建议。在他看来,应支持互联网内容社区通过标准API向大模型开放数据服务,鼓励开展高质量专家数据标注业务,共建重点领域专业语料库和开源开放平台,构建“平台供数—模型用数—合规变现”的良性生态,破解AI训练数据“来源难、授权难、监管难”的困境。

针对AI漫剧等数字文化新业态,周源表示,应建立AI生成内容侵权快速处置绿色通道,制定明确的侵权判定标准,设立线上速裁通道,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建立与侵权收益挂钩的处罚机制,规范平台竞争行为,保障中小创作者的生存空间,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的创新生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提出“以模治模”的治理思路,用AI治理AI,通过“安全智能体”将安全防线前移。

当法律与科技同频共振,当制度与创新相向而行,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人工智能,必将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编辑:陈姝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