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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葬推广“叫好不叫座”?委员建议:以村级“生命公园”建设推进
生态葬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破解殡葬用地矛盾、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举措。当前,生态葬推广面临“叫好不叫座”困境,村级生态殡葬设施建设滞后,制约殡葬改革纵深推进。建议以村级“生命公园”作为乡村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新型公益性设施,坚持公益属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服务于本村户籍居民的骨灰安置,其核心理念是“最小生态干预、最大绿色回归”,通过穴位深埋、少硬化或不硬化,并配套提
调研发现,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与宣传引导缺位并存,部分群众对生态葬“心里没底”。
受“隆丧厚葬”“入土为安”传统观念影响,加之生态葬系统宣传、标杆引领不足,部分群众将其等同于“薄葬”,接受度仍较低。全国生态葬总体选择比例仅为4%。基层调研中,部分群众签订生态葬协议后因子女反对被迫取消。群众普遍反映:“生态葬是好,但没个像样的地方安放先人,心里不踏实。”
(二)服务标准缺失与人文关怀不足并存,部分群众对生态葬有抵触。
现有生态葬模式相对固化,缺乏一定的仪式感和个性化祭扫载体,纪念设施、祭扫技术配套滞后。同时,骨灰安置、使用年限、后续管护等无统一标准,部分地区存在骨灰混葬、植物养护不到位等问题,易引发家属纠纷。
以我们所了解的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为例,生态安葬点未设置纪念墙、无智能祭扫设施,缺乏领导干部带头示范,群众不愿率先尝试。有群众坦言:“不是不想选生态葬,是怕以后连个祭拜的地方都找不到。”部分地区“生命公园”覆盖面窄,“游步道串联式生态园”模式尚未成熟推广。群众反映:“公墓太远、价格太高,村里又没有合适的安葬场所,只能到处找地、偷偷建坟。”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
一、 完善服务规范标准。统一制定生态葬建设服务规范,明确骨灰安置、使用年限、管护标准等核心内容,杜绝骨灰混葬、管护缺位问题。借鉴福建等地“生命公园”做法,每个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墓碑为
二、 加强土地资源整合。建议利用村庄周边荒山瘠地、低效山林地进行生态改造,化整为零、以村或多村为单位,建设5亩以内的“村级生命公园”。坚持最小化生态干预,依靠原有自然环境,保留原生地貌植被,实现“不砍树、不硬化、不搞大拆大建”,并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地、严禁未批先建、严禁走样跑偏),确保村级生态殡葬标准化建设不走样,实现殡葬改革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互促共赢。
三、 加强典型示范推广。组织开展生态安葬点开放日活动,通过“生命公园”让群众实地感受“先公园、后安葬”“不砍树、多种植”的生态葬理念,让群众亲眼看到生态葬“有碑可祭、有花可赏、有景可游”,破除陈旧丧葬观念。
(作者沈绍春系浙江省丽水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党员、丽水市殡仪馆副馆长;毛春美系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政协委员)
编辑:钱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