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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

2026年04月10日 09:13  |  作者:王金南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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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市雨朵镇乡村青青麦苗铺展大地。周训超 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是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取得的又一个里程碑式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迈出了历史性一步。当前,正值“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好法典,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应以法典实施为契机,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和制度内涵,推动法典落实见效。

一、以铁腕治污彰显法典刚性,坚决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法典“污染防治编”在承袭原有大气、水、土壤等单行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系统整合与制度升级。该编确立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导向,提炼污染防治共性制度,强调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的地位,明确分类管理等排污许可管理具体制度,增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要求。同时,相关分编和章节对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等作出了创新性规定,填补了制度空白。

在宣传落实中,要重点向各级政府和排污单位讲清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法律刚性,推动地方依法执行排污许可监管,严格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特别是针对基层执法部门,要重点宣传法典赋予的独立执法权,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查封扣押等执法权限与程序规范执行法律,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长牙带电”,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让美丽中国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以系统治理筑牢安全屏障,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法典“生态保护编”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核心,按照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双赢的要求,构建了系统性的生态保护法律制度。该编明确了生态系统的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核心制度,确立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法治路径。相关编章规定,国家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依法对自然保护地实行统一管理和分区管控;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实行严格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此外,还重点强化了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机制等规定。

在宣传贯彻中,需要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到,生态保护不再是单一要素的割裂治理,而是全要素、全地域、全过程的一体化保护。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督促生态破坏责任主体履行修复义务。同时,要加大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清理整治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彰显法典对破坏生态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三、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擎驱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是本次法典编纂的一大创新亮点,充分回应了“双碳”目标和全球绿色转型的时代要求。该编将绿色低碳发展从政策倡导上升为法律要求,明确了国家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资源循环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法律要求与政策导向。相关章节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同时,对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清洁生产等提出了法律要求。

在宣传落实中,要重点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依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于企业而言,法典既是“紧箍咒”也是“导航仪”,要通过宣传引导企业主动对标法典要求,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结合“十五五”规划实施要求,各地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空间格局,使绿色低碳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上,法典的全面贯彻实施,为实现“十五五”生态环境目标、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最有力的制度依据。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稳步实现,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作者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