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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系列课题成果(五)
深刻理解把握精准扶贫方略的丰富内涵和时代意义全国政协办公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第五课题组
精准扶贫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反贫困的方略,是中国减贫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重要理念,强调“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精准扶贫作出重要论述,全面阐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与方法的科学内涵,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全面部署,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理论体系和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在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方略科学指引下,我们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创造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奇迹。2018年12月,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消除农村贫困问题的决议,把“精准扶贫”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写入其中。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明确指出:“精准扶贫方略是帮助贫困人口、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设定的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中国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深入研究梳理精准扶贫方略的提出过程与时代背景、深刻理解把握这一重要理念的丰富内涵和历史贡献,对于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精准扶贫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脱贫攻坚实际提出的重大标识性原创性概念
扶贫如何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一直是世界减贫事业的共同难题。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扶贫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扶贫工作中长期存在不够精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在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减贫治理格局中,某一方力量的变化都会改变减贫治理格局,带来治理困境问题。2011年制定的第二个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扶贫标准提高到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后,对应的贫困人口数量达到1.22亿,贫困人口规模出现较大幅度增加,其中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自我发展能力弱、返贫现象突出,难以通过一般的经济增长措施带动脱贫。截至2012年底,当时扶贫标准下尚有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达10.2%,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成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最大短板。同时,传统扶贫治理方式效果减弱,存在一些扶贫项目治理粗放、扶贫举措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能否有效解决,会直接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源于习近平总书记亲身经历的扶贫开发实践。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就提出了“弱鸟先飞”“滴水穿石”“四下基层”等一系列科学的发展理念、观点和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基于长期主政地方的扶贫实践以及对中国贫困问题的深邃思考,提出了精准扶贫方略。2012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深刻指出,“推进扶贫开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有一个好思路、好路子。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理清思路、完善规划、找准突破口”;强调“要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开发生态旅游则搞生态旅游,真正把自身比较优势发挥好,使贫困地区发展扎实建立在自身有利条件的基础之上”。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概念。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以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核心的六项机制创新和十项重点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文件要求,相关部委及时出台了《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推动精准扶贫从理念快速走向行动与实施层面。2014年10月的首个国家扶贫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履行领导职责,创新思路方法,加大扶持力度,善于因地制宜,注重精准发力,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能动作用,扎扎实实做好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2014年1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明确提出要“加快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昭通考察工作时进一步强调“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精准度,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导推动下,精准扶贫理念迅速上升为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向参会的市县委书记提出“如何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改善老区老百姓生活”等四个问题,强调要“贯彻精准扶贫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举措明确,把钱真正用到刀刃上,真正发挥拔穷根的作用”。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强调“扶贫也要找‘贫根’。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精准扶贫方略作了系统阐述,强调“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施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战。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系统阐述了“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了产业发展等多项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脱贫的具体路径和方法,提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200多项政策文件,使精准扶贫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开展扶贫脱贫工作的基本方略。
真理从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精准扶贫方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我国减贫形势的科学研判和对扶贫脱贫问题的深邃思考、基于长期实践经验和对减贫规律的科学把握提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自身发展问题的生动体现。事实证明,精准扶贫方略不仅确保了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而且有力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也为全球减贫理论和实践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二、 精准扶贫方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法宝
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面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扶贫经验时,鲜明指出“中国在扶贫攻坚工作中采取的重要举措,就是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精准扶贫方略,涵盖如何认识贫困问题,如何理解减贫动力,如何找准贫困人口、把握减贫需求,如何建立联结政策供给与政策需求的有效机制,如何将统筹推进与精准施策有效结合,如何做好全过程监管监督,如何持续激发内生动力等一系列重要理论和实践课题,主要解决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创新贫困群体识别方式,解决了“扶持谁”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精准扶贫,关键的关键是要把扶贫对象摸清搞准,把家底盘清,这是前提。心中有数才能工作有方”;强调“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强调“扶贫开发成败系于精准,要找准‘穷根’、明确靶向,量身定做、对症下药”。解决“扶持谁”的问题,要求实现“扶持对象精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既不要遗漏真正的贫困人口,也不要把非贫困人口纳入扶贫对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意见》,提出由国家统一制定识别办法,并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建档立卡和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等工作。2014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等中央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档立卡、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等文件,对贫困户和贫困村建档立卡的目标、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等作出部署。2014年4月至10月,全国组织80万人深入农村开展贫困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共识别12.8万个贫困村、8962万贫困人口,建立起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全国动员近200万人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补录贫困人口807万,剔除识别不准人口929万。
经过2015年、2016年的“回头看”和2017年、2018年的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识别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建档立卡信息涵盖了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的信息,使中国贫困数据第一次实现了到村到户到人,通过这些基础数据,就能够准确刻画对象群体及各级各类治理单元的减贫需求,为党中央制定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实行最严格考核评估制度和保证脱贫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推动扶贫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确保扶贫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第二,创新扶贫工作组织体系,解决了“谁来扶”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加快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国建立起脱贫攻坚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份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格局。
同时,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制度。按照“每个贫困村都要派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各地各部门集中精锐力量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特别是回应群众“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的呼声,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同当地基层干部并肩战斗,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据统计,脱贫攻坚期内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帮助群众出主意谋项目,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通了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第三,创新扶贫工作政策举措,解决了“怎么扶”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强调“要提高扶贫措施有效性,核心是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突出产业扶贫,提高组织化程度,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五个一批”,就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为解决“怎么扶”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2016年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各地区各部门围绕精准扶贫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完善了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在实践中,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帮扶转变,让发展成为消除贫困最有效的办法、创造幸福生活最稳定的途径。各地各部门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建立需求导向的扶贫行动机制,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扎实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工作,探索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新业态,精准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对不能依靠产业就业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构建了精细化的帮扶政策体系,推进扶贫措施与贫困人口脱贫发展需求精准对接。事实证明,正是因为坚持精准的科学方法、落实精准的工作要求,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脱贫攻坚才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四,创新脱贫人口认定机制,解决了“如何退”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准扶贫是为了精准脱贫。要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要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要实行严格评估,按照摘帽标准验收。要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强调“脱贫摘帽要坚持成熟一个摘一个,既防止不思进取、等靠要,又防止揠苗助长、图虚名”。201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对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的标准、程序和相关要求作出细致规定,为“如何退”提供制度保障。
贫困户脱贫和贫困县摘帽评估机制的建立,明确了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和后续扶持政策。党中央组织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就各地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等开展第三方评估;结合收集的情况和各省总结,按照定性定量相结合、第三方评估数据与部门数据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脱贫攻坚成效开展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意见;将考核结果作为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杜绝“数字脱贫”“被脱贫”“假脱贫”现象发生,确保了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 精准扶贫方略极大丰富和拓展了人类减贫理论和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不少有益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这些经验弥足珍贵,要长期坚持”。精准扶贫方略贯穿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严谨细致的作风、精益求精的态度、担当作为的品格,是共产党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生动体现,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
一方面,精准扶贫方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精准思维在脱贫攻坚中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精准思维,坚持‘致广大而尽精微’,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强调“干事业做工作大方向要正确,重点要明确,战略要得当,同时要把控好细节,把政治经济、宏观微观、战略战术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强调“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挑战,要做到心中有数、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精准扶贫的方法论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事求是和从实际出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这就要求在扶贫脱贫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探析贫困现象产生的各方面因素,探寻消除贫困的良方。二是普遍联系和统筹兼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补齐‘短板’,其中必须补好扶贫开发这块‘短板’”。这就要求既要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身角度提出扶贫方案,也要看到贫困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影响,将扶贫脱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统筹安排,形成整体联动。三是两点论和重点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扶贫开发,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这就要求在扶贫脱贫中既要准确把握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也要善于抓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总而言之,精准扶贫方略是实事求是这一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在扶贫工作中的充分体现和生动实践,也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生机与活力。
另一方面,精准扶贫方略为全球减贫事业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在精准扶贫方略指引下,中国有效解决“精细化减贫”这一世界性难题,为世界减贫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一是建立以“精准”为前提的贫困识别机制。贫困的识别是一项专业性强、复杂性高的技术性工作。总体而言,国际上贫困识别方法主要有自上而下的识别方法(如个体需求评估法)和自下而上的识别方法(如以社区为基础的瞄准方法),且在单独运用中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精准扶贫方略指引下,我们采取统计部门抽样测算贫困规模、自上而下逐级分解贫困指标的方法,较好保证了贫困识别的科学性。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等自下而上的识别机制,提高了贫困识别的群众参与度和监督效果,有效保障贫困识别的真实性。这套自上而下(指标规模控制、分级负责、逐级分解)与自下而上(村民民主评议)相结合的贫困精准识别机制,对国际减贫瞄准方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二是实施以“精准”为原则的综合性扶贫策略。从全球范围看,致贫原因多元化、差异化普遍存在,贫困问题复杂性增加,单一力量或单一减贫措施面对复杂贫困问题时往往很难取得突破性成绩。我国党和政府以扶贫对象需求为导向、分类施策,采取针对性扶贫措施,实现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对象需求有效衔接;注重扶贫的综合性与精准度相结合,制定综合性扶贫脱贫思路,实施精准扶贫和实现精准脱贫,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实现了脱贫帮扶点对点、人到人的精准对接,极大提升了扶贫整体效能。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成功实践表明,只要领导有力、方法得当、措施到位,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弱鸟是可以先飞、高飞的。这是中国方案和中国理念对世界的贡献,也是中国成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世界意义,足以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也足以向世界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组 长:刘永富
成 员:苏国霞 黄承伟 雷春芳
本文执笔:黄承伟 雷春芳
编辑:薛海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