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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青山:重视残疾人教师资格认定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听力(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和视力残疾人投身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中。但在资格认证环节,他们无法提供口语普通话等级证明。建议——
一、 明确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权利和保障措施,对聘用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教师的特殊教育学校可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二、 优化考试环节,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为残疾人考生提供适当的便利。
三、 针对特定类别的残疾人制定适合的体检标准,在体检环节取消对听力残疾人的听力检测要求和对视力残疾人的视力检测要求。
四、 优化评审机制,设立由特殊教育专家、手语教师、听力和视力残疾教育工作者等组成专门的教师资格认定评审小组。
编辑:实习生 张璐(辅导老师: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