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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岳伟:完善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矫治机制 从源头上防范极端恶性案件
从实践看,我国目前的专门教育矫治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
一、 加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完善送学评估标准和程序,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应送尽送”。
二、 落实分级矫治,避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交叉感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心理和行为偏差程度、年龄、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监护需要等,规范设置专门矫治教育场所,配备专业工作人员。
三、 坚持矫教结合,拓宽解除矫治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社会生活渠道。加强联动帮教,构建以矫治成效为导向的协同机制。构建专门教育与普通学历教育、职业教育衔接机制,铺就解除矫治后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社会的道路。
编辑:董雨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