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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产业发展 守民生保障

健康中国委员说・新政解读丨药品定价让医疗回归本源

——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吴焕淦

2026年04月22日 10:02  |  作者:陈晶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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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发布会现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药品价格治理迈入科学精细化新阶段,这让长期关注药品可及性、医药产业创新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首席教授吴焕淦倍感振奋。在他看来,这份覆盖药品研发上市到群众用药全过程的政策文件,构建了药品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价格治理框架,在破解群众“用药难、用药贵”这一关键问题的同时,为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精准破局:《意见》回应民生痛点与产业诉求

“药品价格不仅关系到群众的就医负担,更关乎医药产业的创新活力和医疗体系的健康发展。”吴焕淦在研读《意见》后表示,过去一段时期,我国药品价格领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创新药研发投入大、风险高,但价格回报机制不健全,制约企业创新积极性;部分基础用药价格波动、供应不稳定,影响临床诊疗连续性;药品流通环节冗余,价格透明度不足,加重群众就医成本;罕见病等特殊领域用药价格偏高,多元保障机制不完善,让部分患者陷入“用得上但用不起”的困境。而《意见》的出台,精准回应了这些民生关切和产业痛点,彰显了国家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也回应了他多年来在全国两会期间关于罕见病保障、医药创新等议题的呼吁。

吴焕淦认为,《意见》最突出的亮点是对创新药的分类支持政策,这为医药产业创新注入了“源头活水”,也为临床诊疗提供了更多“新武器”。作为长期关注罕见病防治的人大代表,他深知创新药对疑难重症、罕见病患者的重要意义——罕见病病情严重、致残率高,约80%由基因缺陷导致,仅有5%有明确治疗方案,而罕见病药品研发周期比普通药品长2年,平均研发成本是普通药品的3倍,定价往往居高不下。《意见》明确提出,“对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支持其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此举破解了创新药企对回报率的顾虑,有效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创新疗法进入中国市场。

“在临床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罕见病患者因创新药价格高昂而放弃治疗的情况,这让我们深感痛心。”吴焕淦结合自身调研经历谈到,截至目前,虽然超过90种罕见病治疗药品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覆盖超过60个罕见病种,但仍有很多高值罕见病药品尚未纳入,即便纳入医保,患者医保外自付费用依然沉重,约60%的罕见病患者家庭年收入低于3万元,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是家庭收入的数倍。而《意见》强调的“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为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等支付渠道参与分担高价值药物费用开辟了空间,与他多年来倡导的“建立罕见病多层次保障体系”不谋而合。他认为,这一政策将使更多疑难重症、罕见病患者能够用上最新的治疗手段,感受到政策的温度。同时,作为中医药领域的专家,吴焕淦补充道,这一政策也将为中医药创新药研发提供支撑,推动中医药与现代医药融合创新,让岐黄智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多维发力:回归医疗本源 惠及慢病患者

完善集采与挂网价格机制,是《意见》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关键举措,也是吴焕淦高度认可的重点内容。他表示,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以来,已经显著降低了大量常见病、慢性病用药的价格,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政策红利。而《意见》进一步健全集采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协同,更是对这一政策的深化和完善,将进一步挤压药品流通环节的虚高价格空间,让优质药品以更低价格惠及群众。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来说,长期用药的经济负担一直是他们的心头事。”吴焕淦结合临床观察指出,《意见》推动经过一致性评价的优质仿制药降价,将大大减轻这类患者的长期用药成本,让他们能够更规范地遵医嘱用药,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更重要的是,《意见》重申和强化了“所有药品通过省级平台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政策,这一举措彻底切断了医院与药品之间的关联,让医生的处方行为能够纯粹基于药品疗效、质量和患者需求,这对于重建医患信任、让治疗回归本质具有重要意义。吴焕淦指出,只有打破“以药补医”的旧模式,才能让医疗服务回归初心,让群众放心就医、安心用药。

在吴焕淦看来,《意见》最具针对性的突破之一,是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价格形成中的专业作用,这既是对临床价值的尊重,也赋予了医生和药师更大的责任。他表示,医生和药师长期奋战在临床一线,最了解药品的实际临床效果、不良反应和性价比,以往药品定价多依赖行政决策,往往难以充分体现药品的临床价值。而《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在采购平台登记实际采购价格,研究价格联动机制,调动其主动控费的积极性,这一转变将医疗机构从被动的价格执行者,转变为主动的成本管理和价值发现参与者。

“我们在临床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同一种功效的药品,价格差异较大,但临床效果却相差无几。”吴焕淦举例说,通过医疗机构反馈真实采购数据和临床使用经验,能够为药品合理定价和医保支付提供更精准的专业依据,让药品价格更贴合临床实际需求。同时,《意见》推行医保定点药店药品公开比价,利用网上药店的价格发现功能,增加了药品零售市场的透明度,让患者在不同渠道购药时能“价比三家”,倒逼市场价格趋于合理,这既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吴焕淦表示,他将积极呼吁医疗机构落实好这一政策,组织医生、药师参与药品价格评估,为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提供专业支撑。

强化对短缺药、麻醉精神药品等关键领域的价格管理,是《意见》筑牢临床用药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也与吴焕淦长期关注的临床用药安全议题高度契合。临床中偶尔会遇到某些救命药或必需药品突然短缺、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直接影响治疗方案的顺利实施,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安全。尤其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作为临床诊疗的必需药品,其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意见》强调强化短缺药保供稳价,并依法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这体现了政府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绝不缺位的决心。”吴焕淦表示,这一政策能够有效防范市场失灵风险,确保关键药品的稳定可及,为临床治疗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他结合自身调研提出,当前短缺药保障仍存在地区差异、配送不畅等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在落实《意见》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短缺药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跨区域调配,确保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也能及时获得所需药品,让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全域赋能:完善价格治理 激活产业创新

作为一名深耕中医药领域的专家型人大代表,吴焕淦还特别关注《意见》对中医药发展的带动作用。他表示,中医药作为我国医药产业的特色优势,其创新发展也需要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支撑。《意见》构建的全生命周期价格治理体系,将为中医药创新药、特色中药的定价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推动中医药与现代医药融合发展,让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他牵头开展针灸疗法临床研究,证实了艾灸、电针等疗法在慢性病治疗中的显著效果,也深刻认识到,只有完善中医药价格机制,才能让更多优质中医药服务和产品走进群众、惠及群众。

在总结《意见》的深远意义时,吴焕淦表示,这份文件并非简单的“降价”指令,而是一套鼓励创新、保障基础、促进竞争、防范风险的组合拳,其构建的价格治理体系,既兼顾了群众用药可及性,也考虑了医药产业的创新活力,更推动了医疗体系的转型升级。对医生而言,未来手中的治疗手段将更加丰富且可及,处方时能更专注于疾病本身和患者个体情况;对患者而言,能用上更多新药好药,同时为常规用药支付更合理的价格,就医获得感将进一步提升;对整个医疗体系而言,将加速推动“以价值医疗为核心”的健康发展模式转型,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地。”吴焕淦强调,《意见》的成功实施,还需要配套细则的完善、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以及全社会的监督。他表示,未来将继续深入基层、深入临床,倾听医生、患者和医药企业的声音,收集政策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同时,他将继续聚焦医药卫生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围绕罕见病保障、中医药创新、基层医疗服务等议题持续发声,推动完善相关政策体系,让医药产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吴焕淦最后表示,《意见》确立的药品价格治理方向令人期待,相信在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医药产业将实现更高质量的创新发展,群众的用药可及性、可负担性将持续提升,这必将使健康中国建设迈出更坚实的一步,也将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增进民生福祉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编辑:马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