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学位点评审改革十分必要。建议——
一、 加强推进“评﹢审”制度改革。学位点“评”环节参考和借鉴教育部评估的基本参数和第三方学科排名数据,学位点“审”环节由评议库专家抽调专家开展资格审查和质量审查。
二、 调整地域行业照顾政策,删减申报轮次限制规定,取消地方申报排序做法。
三、 优化评审规则评议程序。加强申报点之间的人才、项目、成果等方面数据比对,采取重要指标积分排名统计,并开展百分制打分评审。
四、 建立评议专家流动制度,完善申诉救济监察制度,取消授权资格审批制度。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