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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加强专门学校建设提高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正质效

2026年04月23日 08:50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案由: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设置专门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专门教育。《意见》印发以来,专门学校的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等积极参与,有力促进了专门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对于矫正青少年不良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专门学校建设仍存在缺乏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的国家标准、无法实施不良行为分级教育、没有稳定的保障经费、教师队伍建设不力,以及主管模式多样,缺乏统一规划和运行指导等问题。

建议:一、教育部门会同政法部门出台专门学校建设的国家标准。在现有《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专门学校建设的硬件标准、招生分类对象、课程体系,组织专门教育教材编写出版,统一指导全国各地专门学校建设。尤其要明确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分级,制定不良行为分级认定和矫正指南。

二、 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专门学校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协同建设和管理并承担部分教学任务。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职责,明确专门学校作为教育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将专门建设审批、经费拨付、教师编制核定、教育过程监管和督导等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过程,确保专门学校稳定有序运行。

三、 设置专项经费确保运行。基于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在教育经费和政法机关经费中设置专项,保证基础运行,同时根据在校学生的实际数量和专门教育内容拨付生均经费,保障专门教育顺畅运行。

四、 建立专兼职教师队伍,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法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依据学校规模建立一支专职学科教师队伍,同时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与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组成“建设共同体”,采用部分学科教师“走教”“共育”的方式,建设一支兼职教师队伍。“专职﹢兼职”教师共同开足开齐义务教育课程与行为矫正相关课程。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