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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

2026年04月23日 09:55  |  作者:赵莹莹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五方面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意见》明确,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兜底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协同,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就业、合理配置。到“十五五”时期末,劳动者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畅通,城乡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均衡,城乡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统筹城乡就业机会开发,《意见》提出拓展县乡就业空间,深挖便民服务、文旅、冰雪经济等消费领域就业潜力,开发符合城乡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特点的基层就业岗位。

统筹城乡均等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因地制宜打造城乡间均衡可及的就业服务网点,强化跨区域劳务对接与就业信息匹配,支持各地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意见》提出,打造统筹城乡的培训模式,支持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合作开展培训,支持技工院校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扩大面向农村适龄青年的招生规模;聚焦康复照护、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行业领域,开展“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式培训;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跨统筹地区、跨制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网通办”。

优化技能培训供给的同时,《意见》要求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人员的就业帮扶,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统计监测体系,有效扩大乡村就业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和实际需要,创新更多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措施做法。(记者 赵莹莹)

编辑:廖昕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