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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安全”新规今年6月施行
为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1月27日发布第123号令,正式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并将于6月1日起全面实施。此举标志着我国网络餐饮监管进入“全链条、可追溯”的法治化新阶段。

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开出35.97亿元巨额罚单。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新规明确适用主体涵盖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强化三大核心责任体系。平台方面,要求每6个月对商家进行实名登记与资质核验,确保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真实有效;强制无堂食商家在主页面标注“无堂食”标识,并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14天;同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实地抽查等方式重点排查资质造假、加工环境脏乱等风险,抽查记录保存2年以上。
商家端则强调必须拥有实体经营门店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禁止超范围经营或委托代工;配送环节需配备培训合格的配送人员,定期清洗消毒容器,对需保温、冷藏的食品采取温控措施;内部管理要求制定风险管控清单,配备食品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职。
违规处罚方面,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最高可罚10万元,未保存订单信息将按电子商务法从严处罚;商家使用虚假资质最高罚20万元,法定代表人等责任人若存在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将处其上一年收入1~10倍罚款。
新规还创新社会共治机制,鼓励外卖骑手担任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推广“食安封签”保障配送安全,形成“政府主导、平台协同、商户自律、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通过全流程监管闭环设计,推动网络餐饮行业从“规模扩张”向“品质发展”转型,让消费者真正实现“点得放心、吃得安心”。(曾宇昕)
编辑:廖昕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