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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民主党派廉洁建设实践路径探析
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开创性地首次提出“民主党派廉洁建设”这一全新课题,指出,民主党派要加强廉洁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稳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党外人士座谈会时强调,各民主党派要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从严要求、从严约束、从严监督,对腐败行为严惩不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党派廉洁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内涵实质,为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内涵。各民主党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廉洁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新的力量。
一、 新时代民主党派廉洁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民主党派廉洁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延伸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越来越多的党外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掌握着职位赋予的公权力;大量民主党派成员通过政治安排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拥有影响政策决策的权力。然而,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查处案件来看,出现多起党外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尽管从全国范围而言,党外干部在腐败案件中的占比相对较低,但反映出少数党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存在“党外特殊”的错误观念,将党外身份视为“挡箭牌”“护身符”。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加强民主党派廉洁建设与中共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时代要求高度契合,体现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二)加强民主党派廉洁建设是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发挥的基础保障
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框架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团结合作的亲密友党,双方在国家政权中密切协作,中共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共同推进国家政权建设,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安排。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其廉洁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发挥,直接影响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三)加强民主党派廉洁建设是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协同推进的现实需求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各治理主体规范用权、高效履职。行使公权力的民主党派成员是依法依规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其履职范围覆盖立法、行政、司法、协商等多个领域,并受到法律和制度的双重保障与监督,其廉洁自律是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对包括“民主党派机关的公务员”在内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以此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四)加强民主党派廉洁建设是新时代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求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也要求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民主党派廉洁建设,有助于民主党派借鉴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经验,以党为师,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机关公职人员队伍,推动自身建设高质量发展,更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五)加强民主党派廉洁建设体现了传统廉洁文化的当代转化
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晏婴在与齐景公的对话中提出“廉者,政之本也”这一观点,与管仲“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思想一脉相承,共同构成先秦时期廉洁思想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国有四维,礼义廉耻”,赋予其新时代内涵——对中国共产党而言,廉洁是党的生命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对民主党派而言,廉洁是其成员履职的基本准则,也是民主党派成员的立身之本。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将“廉者,政之本也”这一理念从先秦政治智慧发展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参政党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体现了对传统政治智慧的创造性转化。
二、 当前民主党派廉洁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中共十八大以来,民主党派始终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师,将讲纪律、守规矩、重廉洁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和“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等主题教育,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然而,当前民主党派在廉洁建设上还存在一些困难和薄弱环节,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需要。
一是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升。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开展廉洁教育的形式多是“开会﹢读文件﹢看视频”,方法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导致一些成员对廉洁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认知偏差”,思想上存在“党派无腐败风险论”和“党外干部特殊论”,认为开展廉洁建设“可有可无”甚至“没有必要”。
二是内部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上,民主党派省级、市级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基本上都未设置专职机构。人员配置上,内部监督委员会成员多为兼职,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监督手段上,由于对民主党派成员本职工作情况掌握不够,内部监督工作主要围绕事前的学习教育、提示提醒等方面开展,对违纪违法行为处置不够及时,内部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效应难以发挥。制度建设上,内部监督条例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等五个纪要及相关配套文件虽然相继出台,但民主党派省级、市级组织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内部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任重道远。
三是内部监督平台建设投入不足。各民主党派中央尚未建立各自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受理平台,如举报电话、领导信箱、网邮系统等数字化监督工具,民主党派成员往往只能向所在民主党派领导个人反映问题,或者直接向纪委监委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或民主党派上级组织反映,致使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四是协同机制尚未建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委员会与监察机构、统战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民主党派成员尤其是体制外民主党派成员的违法违纪情况不能及时发现、核查、处理,从而使监督工作陷入被动。
五是民主党派廉洁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各民主党派廉洁文化主题不够突出,廉洁文化的党派特色不鲜明,对廉洁文化的挖掘研究、宣传阐释、保护利用不够充分,未能形成具有自身辨识度的廉洁符号和文化体系。
三、 新时代民主党派廉洁建设的实践路径
(一)加强教育引导,夯实廉洁建设的思想根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教育引导民主党派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法律、党派章程和内部监督条例,明确民主党派成员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底线,破除“党外特殊”等错误观念,从根本上解决思想“总开关”问题,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做到廉洁自律。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内部监督水平
民主党派省级、市级组织依据《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及内部监督条例分层级制定实施办法,形成“党派中央—省—市—基层”四级制度链条,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实《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民主党派机关公职人员监察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委员会中设置专门办事机构,配备具备专业素养的专职人员,明确监督权限与职责,确保内部监督工作专业化、常态化开展。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机关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将廉洁表现作为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组织发展等事务中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内部监督资源投入,提升监督效能
民主党派借鉴中国共产党已建立的党内监督受理平台和运作机制,设立包含监督检查平台、评估反馈平台、风险预警平台、问题处理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等在内的统一的内部监督受理平台,实现问题线索“一键提交、全程留痕、限时办结”,确保监督渠道便捷畅通。
(四)构建协作配合格局,形成监督合力
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统战部门监察机构职能监督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贯通协同,构建内外协同的“大监督”格局。建立健全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协作,及时沟通民主党派成员涉嫌违纪违法的情况。
(五)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民主党派可结合各自的历史沿革、界别特色,选树本党派“廉洁标兵”“清廉人物”,编纂《民主党派廉洁人物故事集》、打造民主党派廉洁文化展廊等,形成具有党派特色的廉洁文化符号。依托新媒体打造“廉洁微课堂”,借助动漫、情景剧等可视化方式,变“被动灌输”为“主动参与”,增强廉洁教育的吸引力与感染力。将廉洁文化元素融入民主党派组织活动,例如把廉洁承诺纳入新成员入党(盟、会、社)仪式,通过庄重的宣誓形式,让新成员在加入之初就明确廉洁自律的责任,形成“第一课”效应。
(作者单位:安徽社会主义学院。本文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课题资助成果,课题编号:ZK0220250112)
编辑: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