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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案由:近年来,各地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在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丰富拓展投资方式、加强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
建议:一、加快推进“两权分置”改革,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动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降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门槛,减少政府在设施运营和维护上的直接支出。区分“我的设施你来用”“我的设施你来管”等形态,探索创新公建民营、民建公营、民办公助等运营模式,科学制定社会化运营的经费测算标准,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小微文化企业参与。
二、 加强财政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功能,对于社会力量投资运营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考核、予以补助,规范退出机制。对新增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凡适合以购买服务实现的,都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优化社会捐赠主体税前扣除流程,进一步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建立文化荣誉制度,为荣誉获得者提供长期支持,如资金补贴、项目合作机会等,形成持续的动力。完善社会力量以直接投资、公益创投、捐赠众筹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办法。
三、 鼓励社会力量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定制化和分众化服务,如针对6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儿童青少年等不同群体的文化偏好和需求,设计与之匹配的文化活动和项目;针对不同人群的条件和需求,提供优惠收费的定制化服务等。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数字化和智能化服务,提供在线文化服务,提升文化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推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优化资源配送体系,探索精准畅达的配送路径;参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支持,激发末梢活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编辑: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