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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推进新中国成立以来革命文物价值挖掘与认定
案由:2021年国家文物局印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将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各地已经陆续公布革命文物名单,为后续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化提供了宝贵经验。但是,当前革命文物的保护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革命文物的年代界定尚未明晰。二是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缺少挖掘。三是革命文物的认定标准亟待完善。
建议:一、制定认定标准和评估准则,完善革命文物认定机制。一是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和规范认定,构建科学严谨的认定标准体系。二是建立多层次的评估体系,对革命文物的价值进行量化评价。三是明确革命文物认定工作的主体、程序、责任等关键环节,完善革命文物认定机制。
二、 加大调研力度,拟定新中国成立后革命文物名单。全面开展革命文物资源普查。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制定革命文物专项普查计划,广泛搜集相关文献资料,组建专业团队,通过实地测量、拍照等方式,对潜在的革命文物进行现场调查。根据革命文物的性质、用途和时代特征,建立科学的分类标准,对搜集的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建立革命文物数据库,实现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全面准确掌握革命文物的资源和价值。
三、 加强宣传与教育,提升对革命文物的保护意识,加大对新中国成立后革命文物的宣传力度,加强四史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革命文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革命文物的价值和意义。加强与教育部门、文化机构的合作,将革命文物纳入学校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大众对革命文物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编辑: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