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资讯 法治时评 法治人物 法律速递

首页>法治>资讯

市场监管总局创新民营经济监管方式

破除各类隐性门槛 激发创新活力

2026年05月21日 10:52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5月21日电(记者 高志民)5月2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一周年。市场监管总局为此召开专题发布会,从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部署多个举措,加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介绍,对于民营企业遇到的异地经营、准入门槛、参与招标投标等壁垒和限制,市场监管总局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缩减到106项,并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企业迁移、信用修复等涉企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给民营企业最有效的“定心丸”。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健全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制度体系,围绕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制定等重点领域,完成配套制度清单任务38项。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修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反垄断执法护企、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三项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支持民营企业依法投资并购。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原则,但在实际落地推进过程中,各类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清零。此次监管部门针对性出台举措,聚焦破除各类隐性门槛、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数据显示,2025年至今年一季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拟由本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7.3万件,对1.5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为了以更优营商环境激活内生动力,市场监管总局还在创新民营经济监管方式上发力,探索非现场、无接触式、“扫码入企”等监管模式,推动双随机监管与“综合查一次”实现有效衔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标识应用体系建设,打造涉企监管、服务统一入口,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次数。


编辑:钱子钰